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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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单位名称(盖章):平江县粮食局上报日期:2016年1月18日事项名称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办事对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实施机关平江县粮食局责任科室粮政监察执法大队咨询电话0730-6284924、6292367投诉电话0730-6284931受理条件(一)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申请条件。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2)拥有或者租借200万公斤以上的符合法律、法规

2、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粮食仓储设施;(3)具有或者聘用具备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的人员;(4)具有合格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设施和计量工具。(二)个体工商户的申请条件。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筹措经营资金5万元以上的能力;(2)拥有或者租借10万公斤以上的粮食仓储设施。申报材料(一)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应当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书面材料:(1)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鉴的《湖南省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

3、金验资证明文件;41(4)企业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5)粮食质量检验、化验仪器、计量工具的证明材料;(6)检验人员、保管人员的有效证件。(二)个体工商户须提交的证明文件:(1)申请人签字的《湖南省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申请表》;(2)资金证明文件;(3)仓储设施证明文件。法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九条“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4、,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收费标准不收费41运行流程图41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单位名称(盖章):平江县粮食局填报日期:2016年1月18日事项名称对承储企业以虚构虚销、陈粮代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骗取地方储备贷款和费用补贴的处罚事项类型行政处罚办事对象粮食承储企业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实施机关平江粮食局责任科室粮政监察执法大队咨询电话0730-6292

5、367投诉电话0730-6284931受理条件受理举报、依职权实施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承储企业以虚购虚销、陈粮代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地方储备粮贷款和费用补贴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收费标准不收费41运行流程图对承储企业以虚构虚销、陈粮代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骗取地方储备贷款和费用补贴的处罚流

6、程图41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单位名称(盖章):平江县粮食局填报日期:2016年1月18日事项名称粮油仓储单位违反备案管理规定的处罚事项类型行政处罚办事对象粮油仓储单位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实施机关平江粮食局责任科室粮政监察执法大队咨询电话0730-6292367投诉电话0730-6284931受理条件受理举报、依职权实施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5号)第二十八条粮油仓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粮油仓储单位应当自设立或者开始从事粮油仓储活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

7、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应当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仓储业务类型、仓(罐)容规模等内容。具体备案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未在规定时间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由负责备案管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收费标准不收费41运行流程图41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运行流程单位名称(盖章):平江县粮食局填报日期:2016年1月18日事项名称违反陈粮质检制度的处罚事项类型行政处罚办事对象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法定期

8、限6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实施机关平江粮食局责任科室粮政监察执法大队咨询电话0730-6284924、6292367投诉电话0730-6284931受理条件受理举报、依职权实施申报材料无法定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四十五条“陈粮出库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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