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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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山市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S2017D022Q公开招标文件委托单位:江山市人民法院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采购机构: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人:徐鹏审核人:薛娜楠二〇一七年三月江山市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须知6三、招标文件说明7四、投标文件的编制7五、投标保证金9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9七、投标文件的递交9八、投标无效的情形10九、废标的情形10十、开标和评标10十一、授予合同11十二、法律

2、责任12十三、其他12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3第四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16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二、评标原则16三、注意事项16第五章合同草案19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2一、投标文件封面22二、资信文件23三、技术文件格式32四、商务文件格式34第4页共72页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http://www.jsztb.org/江山市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山市人民法院委托,就江山市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

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概况:项目编号:JSS2017D022Q项目名称:江山市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价(万元)备注1江山市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采购1项150.002合计150.00万元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或注册地在衢州市范围内通讯(网络)运营商。3.本项目

4、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4.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第九条的相关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采购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或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sztb.org)免费下载。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09:00时1.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09:00时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

5、2017年3月31日17:0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经办人手机全号),到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保证金室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jssjgb@163.com,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也应于开标前交保证金室存档。温馨提醒:逾期提交资料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

6、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建议使用电汇或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6287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3月31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六、其他事项第4页共72页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http://www.jsztb.org/江山市人民法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项目1.未注

7、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

8、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0570-4033197)。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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