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第二条.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4.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第四条.结算及付款 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