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信访制度上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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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行政信访制度上墙  篇一:上墙司法所制度  1、温陈街道办事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立冉(党委书记)  副组长:翟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刘文军(党委组织委员)  孔翠翠(党委宣传委员)  贾少栋信访办主任  肖建国派出所所长  李桂超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许庆军民政所所长  徐晓辉老龄委主任  贾国盛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赵林燕同志兼任。  2温陈司法所工作职责  司法所在茌平县司法局和温陈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温陈办事处辖区内的司法

2、行政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3、温陈司法所组成人员  所长:于海涛  司法助理

3、员:赵林燕  4、温陈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成员  主任:于海涛  副主任:赵林燕  专职调解员:赵林燕马超李爱贞  兼职调解员:贾少栋、许庆军、张吉阳、胡霞、刘德勇、肖建国齐以军、刘敏、于文晓、杨华、苏伟强、刘罡强、王宗亮张磊  5、6、7温陈街道办事处民间纠纷调解办法  民间纠纷调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减少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为切实搞好我办事处的纠纷调解,制定本办法。  一、调解指导思想: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综合治理。  二、调解工作的

4、原则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调解工作实践的新经验,以及调解工作发展的趋势,调解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二)合情合理的原则(三)合乎公序良俗的原则(四)民主自愿的原则  三、纠纷调解的程序  1、受理纠纷。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主动受理;另一种是申请受理。受理纠纷要注意及时、主动地前去调解,特别是对容易激化的纠纷。  2、调查分析纠纷情况。  调查的内容,主要是纠纷性质、发展过程、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矛盾的主要方面等。  调查的途径主要有:一是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二是向纠纷关系人、知情

5、人和周围群众做调查,印证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三是到当事人所在村了解情况;四是有些纠纷还要到现场调查。3、对当事人说服劝导。这是调解的重要步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4、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达成调解协议后,可根据需要或当事人请求,制做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调解人签名,加盖调委会印章。5、调解协议的履行。  四、调解工作的方法  (一)要善于从宏观上摸索和掌握纠纷发生、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了解宏观趋势,做到胸有全局,掌握调解工作主动权。  (二)要善于从微观上研究和认识各种具体纠纷的状况和发展变

6、化的规律性,提高辨别、驾驭和调解纠纷的能力。  (三)值得注意的几种调解方法  1、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抓住矛盾焦点,对症施调。  2、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纠纷应当予以重视,要稳住当事人,再做家长的工作,教育家长对自己的子女从严要求,不要袒护。  3、对容易造成恶性案件的突出性纠纷,要采取“一快、二稳、三调处”的办法。4、调处纠纷时要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8、调解当时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二)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三)

7、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9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0、司法机关对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管理的规定  对于适用社区矫

8、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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