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验收规范

地铁工程验收规范

ID:19270213

大小:25.34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9-30

地铁工程验收规范_第1页
地铁工程验收规范_第2页
地铁工程验收规范_第3页
地铁工程验收规范_第4页
地铁工程验收规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地铁工程验收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地铁工程验收规范  篇一:地铁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地铁昆明南站站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地铁昆明南站站工程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明确其程序及内容,确保地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及昆明市的有关规定,昆明南新客站站房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结合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地铁昆明南站站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地铁昆明南站站工程施工质量应按

2、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

3、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商制定工程验收计划,审批后及时上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建设总工期策划,结合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验收计划以及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落实各工程项目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时间,并于当月25日前将各项目的次月验收计划报轨道公司质量安全部。  第四条地铁昆明南站站工程的验收内容包含明挖地下车站等土建工程。  第二章工程质量验收划分  第五条地铁昆明南站站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

4、检验批验收。  第六条地铁昆明南站站工程原则上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第三章质量验收条件  第七条地铁昆明南站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XX)、《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XX)及国家其它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进行。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标准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合格与否予以确认。  第八条地铁昆明南站站工程的主要工序需进行首件工序验收后才可全面展开,首件工序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5、:  1.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2.具有完整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材料抽检记录。  第九条分项工程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来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有允许偏差项目的抽查点,可以有个别偏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规范要求。  第十条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要求。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3.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是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

6、进行,是一个统计过程,在验收分项工程时应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进行确认,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第十一条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是在其所含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

7、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进行有关见证取、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对观感差的检查点应进行返修处理,满足验收规范要求。第十二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设备安装应通过单系统调试、系统联调。  第十三条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8、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