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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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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能源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吉林省能源局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局党组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完善党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通知》(吉厅字[2003]1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基本原则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全省能源行业的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2、、会议决定。 (四)坚持群众路线,落实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全省能源行业服务。 (五)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会议精神、工作部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方案和措施。 1.研究制定贯彻国家发展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油母页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工作措施; 2.研究制定全省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油母页岩、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方面的指导意见和重要措施; 3.讨论通过
3、党组书记代表党组所作的工作报告、重要讲话; 4.研究提出加强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审定需上报的工作安排与总结; 5.研究审定省能源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和理论学习计划。 (二)研究全省能源行业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1.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和措施; 2.研究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 3.研究拟订能源行业标准,提出组织实施方案; 4.研究提出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5.研究制定能源重大设备研发,能源科技进
4、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方案措施; 6.研究审核国家和省政府授权内的全省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7.研究制定全省能源统计调度体系、预测预警方案,审定重要能源信息的发布,提出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意见; 8.研究拟订全省石油战略储备规划和石油战略储备设施项目,提出全省石油战略收储、动用建议; 9.研究提出权限内的调整能源产品价格、配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核电相关工作,提出全省能源行业中央和地方财政性建设投资安排的建议; 10.研究审定全省能源开发合作方案和工作措施。 (三)研究有关人事、机构、编制及干部管理事项。 1.研究审定局党组向省委组织部推荐的省管干部和后备干部人
5、选; 2.研究审定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划分、人员编制的意见及局机关公务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方案; 3.研究决定局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调整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与交流; 4.研究决定局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5.研究决定干部调配原则及意见; 6.研究决定干部的表彰奖励范围、标准及对违纪人员的处分决定。 (四)研究审定财务收支预算、大额资金使用、项目专项资金安排方案。 1.研究审定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营(经费)预算、财务决算; 2.研究审定省能源局管理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3.研究审定大额非常规性的财务支出(应对特殊事件的临时性支出
6、)。 (五)研究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1.研究审定上访人员普遍反映重大政策问题的答复意见; 2.研究审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意见及落实措施。(六)研究制定出台重大决策、规定。 1.研究拟订本局负责起草上报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条例草案; 2.审定以党组名义做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文电。 (七)按有关规定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基本程序 (一)提出议案。局党组要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和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确定基本意见、拟定初步方案。 (二)科学论证。对涉及发展战略等全局性重大事项的
7、决策,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 (三)沟通酝酿。决策重大事项的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书记不在由其委托的党组成员提出。议题内容及有关资料由党组成员或有关部门准备,除紧急情况和个别事项外,应提前2个工作日送达与会人员,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时间熟悉情况。 (四)召集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有关党组成员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领导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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