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东莞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ID:19215204

大小:45.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9-27

东莞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_第1页
东莞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_第2页
东莞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_第3页
东莞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_第4页
东莞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东莞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东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编制了《东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czj.dg.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指定发放点市财政局各办事窗口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市财政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市财政局领导及分工情况;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各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

2、件主要包括:市财政局制定的政策法规;以市财政局名义发布或者市财政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年度预决算报告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四)业务专栏  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五)办事指南主要包括:各项财政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程序介绍。(六)政府采购主要包括:市政府

3、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七)通知公告主要包括:财政业务应当遵守、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八)财政动态主要包括:最新的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收支、财政活动等情况。(九)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公共财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十)其他  主要包括:市财政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市财政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政府各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

4、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市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财政局编制了《东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编排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东莞市财政网(http://www.czj.dg.gov.cn)上查阅,也可以到市行政办事中心财政局(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11楼)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详见《东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东莞财政网

5、站查阅,市财政局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czj.dg.gov.cn。市财政局还将通过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市财政局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查阅。  3、公开时限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除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

6、、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市财政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受理机构  市财政局办公室。  3、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书面填写《东莞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东莞市财政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市财政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

7、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2)市财政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在东莞市财政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市财政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czj.dg.gov.cn  (3)申请人向市财政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市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  (4)市财政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业务。  4、申请处理  (1)市财政局收到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

8、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