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

ID:19195693

大小:26.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29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_第1页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_第2页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_第3页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_第4页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为适应电信市场发展的要求,满足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策略调整的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通天畅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7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北京中网华通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住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43号青云科技大厦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5.1-9,,services,andmaketh

2、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主营分为四类。(1)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工程、电子工程、智能建筑的设计和咨询,通信工程勘察测量,各类型电子工程的施工;(2)对信息产业项目

3、进行投资;(3)通信系统工程、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和测量控制系统工程的开发、安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研制与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为电信运营商提供系统解决方案;(4)网络维护和优化。兼营: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照相器材、化工材料、建筑材料、IC卡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二百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

4、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出资612万元51%北京华通天畅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41万元3.42%丁军毅现金出资547万元45.58%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

5、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

6、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九)其他权利。第八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其他义务。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

7、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间转让部分或全部出资须经公司股东会同意。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

8、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