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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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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导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完善实施方案,继续做到各方联动,共同出击,形成强大整治合力,迅,加大投入和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犯罪,严肃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重重打击和遏制非法行医的嚣张气焰。切实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促进性别平衡,社区打击两非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184号)和河池市人口计生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等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市开展
2、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人口发?XX?49号文件精神;按照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金城江区XX年开展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139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区人口计生局、公安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打击“两非”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开展的第二次打击“两非”专项活动中,分成两个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3名,检查39家有妇产科或B超机可能存在“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其中检查市直医疗机构1家,区直医疗机构2家,民营医院2家,乡级卫生院11家,乡镇计生服务站11家,村级卫生室12家;药品
3、零售药店2家,未发现(未查出)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的“两非”行为。但有个别单位在实施取环手术时没有完全按规定索取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河池现代妇科医院一份证明都没有,河池西南医院干脆不提供任何资料。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领导重视,精心部署。我区根据历年来自治区以及本市有关部门印发的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形成了每年开展两次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工作制度(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今年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成立了由区政府副区长覃忠雄任组长的打击“两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以加强对打击“两非”专项活动的领导,同时以政府红头文件下
4、发了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逐项检查落实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此次整治重点内容是:一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二是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并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三是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开展的终止妊娠手术是否有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四是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违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五是提供虚假医学证明的;六是
5、计生部门出具的终止妊娠证明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七是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违法出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以重点加强对妇产科、B超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妇产科终止妊娠管理为检查工作内容。 检查人员做到认真负责,既分工又合作,严格按方案要求和检查表格逐项对照,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实。发现问题当场向受检单位相关人员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结果及主要存在问题 1、检查情况 国家医疗机构单位领导对打击“两非”工作都比较重视,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国家有关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检查结果显示:除河池市西南医院外,其他医疗单位B超室入口处全部张贴有“禁止
6、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警示牌,目前检查的市直、区直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张贴有严禁“两非”的警示标识的同时张贴有从事B超工作的人员姓名、职称、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民主监督,实行专人管理,“B超”室内张贴有工作人员职责和管理制度,基本能按制度执行,有各种登记表格,填写相对规范,各种原始资料保存相对完整;未发现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无资格人员从事“B超”诊断业务工作,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无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它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等。
7、未发现无证擅自施行引产情况,未发现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违法行为和做假计划生育手术、出具假计划生育情况医学证明;终止妊娠药品均能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责令河池现代妇科医院和西南医院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问题,停止违法广告。认真履行计生管理条例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文件精神。 2、主要存在问题和困难 、还没有推行实名制的妊娠14周以上B超检查登记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在妇产科、B超室等孕妇产前检查科室的显目位置,没有张贴“根据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公安厅、 卫
8、生厅规定,妊娠14周以上进行B超检查的孕产妇:请您出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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