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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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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 篇一:浅析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 浅析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 行政行为的内容非常广泛,哪些行政行为需要说明理由,各国规定不一。概而言之,该制度适用范围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该国对公正与效率的关切度,受制于不同的行政价值取向。 目前,我国对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规定散见于单行法,并缺乏惩罚性的强制措施,部分行政机关对此还仅仅停留在倡导性要求上,没有纳入程序化、标准化范畴。 一、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法律依据 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
2、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其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因素、法律依据以及进行自由裁量时所考虑的政策、公益、形势、习惯等。 1.行政处罚行为说明理由的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政机关给予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及处罚的内容和依据等。该条规定明确提出行政处罚行为应当说明理由。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除了包括《行政处罚法》规定载明的违法事实和证据及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外,还应包括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及理由
3、。 2.行政许可行为说明理由的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同时,《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延期行政许可决定时,应该向申请人告知延期办理的理由。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4、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国务院文件对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规定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行政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则。在要求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同时,提出“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 4.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的若干意见》明确提
5、出,要推广说理式处罚文书。 说理式处罚文书要求工商机关在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将所掌握的、用以判断违法事实的证据列举出来,说明证据的来源。同时,把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认定、法律推理展示出来,进而说明自由裁量所考虑的因素。 二、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内容事项 1.事实依据 在说明事实依据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遵循3个规则。 一是主要事实依据规则。主要事实依据是行政行为的基础事实,包括行为主体、时间、地点、具体违法行为及其相关联的情节,必须在行政行为作出时予以说明。出于行政效率的考虑,次要事实依据在行政行为作出时可以不予说明
6、。 二是禁止主观臆断规则。行政机关不得依据主观臆断作为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并将这种臆断强加给行政相对人。 三是符合证明逻辑规则。事实依据应该在遵循证明逻辑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增强行政行为理由说明的说服力。 2.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在说明法律依据时应当把握3个规则。 一是全面展示法律,不能保留、部分保留或者断章取义误导性地展示法律依据。有的行政机关在说明理由文书中采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决定”的方法,这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禁止。 二是法律冲突选择上位法。面对两个以上相互冲突的法律规范时,应该选择适用上位
7、法。 三是排除非法律性规范。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必须是规章以上的法律规范。 3.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理由 行政行为的正当性理由是用于支撑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排除非法证据,遵循证据间的因果联系,按照疑惑事实从无、遵守惯例公理等适用原则来把握。 目前,我国现行行政法律中明确将自由裁量权纳入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内容的还不多。 三、行政行为说明理由的时间和方式 任何行政程序都包括两个重要因素:时间和方式。说明理由也不例外。 1.说明理由的时间 说明理由应该在行
8、政行为作出的同时进行。在行政行为生效之前向行为相对人说明理由是行政告知行为,其目的是告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依法收集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将作出的行政决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据此对行政行为进行再次复核,以最终作出处理决定。 2.说明理由的方式 法定的强制性说明理由是要式程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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