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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索引序号名称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延津县建投公司千百知厂房内地面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延津县建投公司千百知厂房内地面维修工程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74号2.3项目地点:延津县千百
2、知厂房内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2.6项目内容:6-10号(5座)厂房内地面维修,总面积15640㎡,厚度加厚7公分;5-10号(6座)厂房内地面固化,总面积18325㎡,固化剂为:原色锂基渗透型液体硬化剂(详见工程量清单)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6投标人具备建设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3.7由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54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4.1现场报名:本项目自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
4、17:30时(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4.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8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5、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延津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409244588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373—30770988、监督部门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延津县住建局:0373-71069172017年6月7号5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延津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
6、系方式:13409244588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A座9楼联系人:吕先生电话:0373-30770981.1.4项目名称延津县建投公司千百知厂房内地面维修工程1.1.5建设地点千百知厂房内1.1.6现场条件和周边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1.2.1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投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7、和信誉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信誉要求:由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4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7天前以书面形
8、式传真或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及方式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可因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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