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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备案采购制度 篇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XX医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管理,规范采购流程,根据上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负责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药剂科应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院长、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除特殊规定其他科室不得自行购入药品。属集中招标的药品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招标采购。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库管理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管理及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并参加年度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并获得品种配送权的配送企业进行采购,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依法营业相关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参加河南省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年度中标目录采购药品,严格执行中标购进价和零售价。药剂科还应按照相关规定切实做 好网上申报、采购的工作,做好药品招标采购的信息归纳与反馈。 五、对于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未覆盖到的临床紧缺、必须的小品种药品必须按照上级药品集中招标负责部门的具体要求完善相应的备案采购工作,经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 六、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根据年度集中招标中标结果、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主管副院长、院长依次审核同意方可采购,药品的仓储应有一定的储备量以保障临床正常用药和应急医疗的需要。 七、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购进。八、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检验报告书》进行严格审验,审验合格方可对药品验收入库。九、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附有随货同行单。依据票据建立购进记录,票据和购进记录应记载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项内容。票据交由财务部门入账存档备查。十、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 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 十一、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或参加年度药品集中招标投标并作为中标方但拒不履行中标结果的供货单位要及时向上级招标采购负责部门汇报以便规范和监督其违约行为,保障正常采购行为的进行。十二、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入库、出库记录和药品相关信息,如实反映药品来源、去向、医保类别、效期、库存等相关信息。 药库入库验收制度 1、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质量验收细则》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的验收程序,以防伪劣药品进入药库,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做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2、药库必须设立专(兼)职验收员,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由具有一定业务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 3、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质量、包装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⑴仔细点收大件,要求入库通知单与到货相符。 ⑵按《药品质量验收细则》对入库通知单所列项目逐一核对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厂名、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合格证等。 ⑶检查药品外观,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药品破碎、短缺等问题。看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科负责人处理。 4、进口药品除按一般规定验收外,应有加盖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品有中文标签。 5、特殊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 6、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入库登记表,验收员要签字盖章。药品入库登记必须完整、准确,字迹工整,登记表要保存备查。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药品养护工作的职责是:安全储存,降低损耗,保证质量,避免事故。 2、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光线、通风等,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按性质分类分别保管,编号,并设库存登记,保证货帐相符。 3、做好温度湿度检测和监控等仪器的养护管理。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4、对储存的药品每半年盘查一次,对陈列的药品应每个月检查一次。 5、在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明显标志或马上撤下柜台并暂停上柜台,尽快通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6、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营业场所的温湿度、药品的储存陈列、清洁和防火、防潮、防鸟、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进行检查。 药品出库复核制度 1、药品出库应有正式凭证,如有问题,必须由原开票者重开或更正盖章后方为有效。 2、药品出库应复核,按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二类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出库复核要严格把关,不能超量发货。 3、药品出库的原则是:先进先出、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易变先出。并做好发货的质量跟踪记录。 4、出库药品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若有质量可疑或不合格,一律不准出库。 5、药品出库后,要及时销账,进行动态盘点,如发现帐货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6、如有抢救危急病人特殊情况,应争分夺秒,采取先发货、事后在补办手续。 篇二:药品采购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总则根据《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提高药品采购透明度,按照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结果执行。 第二条定标程序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根据药品采购工作有关要求及临床用药需求,讨论确定本采购期(12个月为1个采购期)的《医院基本用药(通用名)目录》(包括新药、老药)的通用名、剂型、规格。药房编制成本采购期“《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候选品种目录”。 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评定出最终中标药品生产厂家和供货公司。 第三条药品日常采购工作 一、药房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的领导下负责药品采购供应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应为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采购证照要求 中标的医药公司须提供: (一)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药品生产或经营执照复印件; 1 (二)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药品销售人员的单位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五)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三、制订采购计划 (一)每月由药房库管人员根据库存情况和临床应用情况拟定采购计划。 (二)药品采购员对库管员的采购计划进行校对、预算、公司分类、报价,填写药品采购计划单。 (三)基本医疗部负责人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药品日常采购工作遵循如下原则: (一)严格按照《医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中标药品,在中标公司采购,不允许超越范围采购。 (二)中药材按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局的要求进行采购,未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的特殊药品(包括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等),按照原国家相关规定及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局的要求进行采购。 (三)在拟定采购计划时,力求保证临床需求,满足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的供应,尽量减少库存量,避免积压浪费。 五、超计划进药 2 超计划进药指由于未能预见的原因而需临时增加的进药,如某种药物用量增加导致库存不能满足当月医疗需要。遇超计划进药时,药房按能基本满足当月用药的数量制定进药方案,经药房负责人审核,报基本医疗部主任、主管院领导审批后进药。 第四条新药购进申请、审批 一、新药指不属“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品种范围之内、未使用过的药品,包括与原有药物不同剂型,或不同质量层次(国产、合资、进口品种); 二、新药引进审批采取分级管理、多环节把关、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 三、新药申请 (一)临床医师通过循证获取取新药信息,认为有临床应用价值、实际工作需要,可向所在团队团队长提出申请,填写“新药审批表”,并提供药品处方资料。 (二)申请品种原则上必须是国药准字号、GMP认证、政府定价。 四、新药审批、采购 (一)团队长就“新药审批表”,组织医生集体讨论,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药房,由药房核准药物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生产、经营规范提出初审意见。经基本医疗部负责人、主管院长同意后,提交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讨论,成员三分之二通过为有效。 3 (二)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讨论通过新药品规及确定中标公司,经药房审核确认公司资质,由采购员执行。 (三)申请新药的科室及申请医师应对所申请药品的使用负责。造成过期、积压、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处罚决定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讨论决定。 第五条药品验收、领发、结算 一、严格实行计划、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分离的管理制度。药房每季度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组汇报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 二、药品验收 (一)按照采购计划购进的药品,药库管理人员必须货到即验,药库负责人与药品采购员同时开箱验收,验收到最小包装,核对有关发票联(含销售发票销货清单)、随货同行联(无随货同行联者需索取存根联)无误,并索取相关合格证明。 (二)验收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中标价格、金额、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中标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签名等。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 4 (三)索取相关合格证明备案,包括:药品生产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书、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等,进口药品每批须有《进口注册证》、法定口岸药检所的检验合格报告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属消毒剂的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卫生备案证等,所有证照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方公章。 (四)票、物相符后,库帐员根据验收内容逐项录入电脑,形成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中标价、零售价、批号、有效期、中标公司、进货日期)。 (五)实行药品金额管理,重点数量统计,实耗实消管理。每季度盘点一次,核对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按麻醉、精神、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四、药品结算实行多级审核。发票须有如下人员签名或盖章方可报帐:经手人(即采购员)、药房负责人、科室主管(基本医疗部主任)、财务、审计室、主管院领导、院长。 第六条药品淘汰 一、实行“优胜劣汰”机制,定期淘汰临床效果不好、造成积压、质量存在问题的药物。临床效果不好药品的确 5 篇三: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药剂科在药物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严格遵守黑龙江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采购外,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2、药剂科应设置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 3、采购药品必须严格遵守黑龙江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情况下、采购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剂科提名,药事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盖红章的销售人员单位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备查。 4、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在黑龙江省医药集中采购各项规定的情况下制定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采购。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方可采购。 5、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红章。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采购人员不得采购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供临床使用。 7、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8、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的管理制度。药剂科必须每年向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接受药事委员会的监督。 9、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 文件编号:Ⅱ-1-2-2-2 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员职责 药品采购员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工作。 2.根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制定药品的本年,本季、月份的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院长批准后执行。 3.加强资金的合理流动,计划采购,计划用款,避免药品和积压和浪费。 4.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廉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三无”药品,伪劣药品或非药用品,坚持按药品主渠道购进药品。 5.对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品采购人员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收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货价格等逐项验收核对,并由采购人员在原始单据上签字以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建立缺药登记薄,对抢救争需药品、采购人员应立即组织进货,以保证抢救治疗的需要。 文件编号:Ⅱ-1-2-2-3 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 文件名称:药品采购计划的定制规定 药品采购计划的订制规定 1、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医疗需要,按时编制药品采购计划交科主任审查,院长批准后执行。药品的库存量,在供销正常情况下一般为二至四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 2、采购人员应自觉遵守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谦洁自律,把好药品质量关,不准采购假劣药品和非药品,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品。 3、按“药品管理法”规定进行药品采购,认真执行药品采购计划,积极组织货源,保证药品供应,要搞好经济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流动避免药品积压和浪费。 4、若遇急症或特殊情况用药,应立即外出采购,以供病人急需。 5、药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规定,对于临床需要,未在招标范围内的品种,需将计划报请佳木斯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办公室采购。对临床更换厂家、产地的品种,及时请示药学部主任,批准后执行。 6、及时向科(部)内提供疗效好、价格低的新药信息。 7、购进、调进和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员按照原始发票,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等项,进行检收核对无误后,采购保管或验收人在进货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库。 8、入库单由药库管理人员,填写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备查,第二联记帐凭证,第三联,随原始单据交财务部门力理报销。 文件编号:Ⅱ-1-2-2-4 文件分类:药学工作部门管理文件—西药科管理—西药库管理—药品采购管理文件名称:供货厂商、供货人员资质文件备案制度 供货厂商、供货人员资质文件备案制度 1、选择的供货商、供货厂家应该是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药品生产企业、药 品经营企业。 2、供货的药品生产企业要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工商注册证书 等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货的药品经营企业要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工商注册证书等 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药品营销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开具的 药品营销委托书。 5、以上各种资质证明文件,要经过科主任审阅,长期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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