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学院2015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科技学院2015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ID:19062604

大小:21.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28

科技学院2015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_第1页
科技学院2015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_第2页
科技学院2015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_第3页
科技学院2015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_第4页
科技学院2015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科技学院2015届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院学办〔2014〕2号关于实施《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1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决定院属各单位:经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实施《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1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附件: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1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14年12月1日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2月1日印发maintenancemeasures,thereisabigsecurityrisk,managementhashada

2、greatimpacttothecity.3.1-8busterminalstationstatusinYibincitylayouts(4)hoursofoperationmostofYibincitybuslinesin5:30-6:20,andbasicallymeettheYibintravelneeds.Bus附件: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15届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院本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门类根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本院有权在下列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第二条学士学位授予对象及基本条件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的原则。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7-(二)树立爱国主义思想,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

4、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修养,在校期间未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三)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学分,达到本专业培养规格与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历年课程学习、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毕业教学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或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在校期间无补考课程且课程合格的毕业生。2.有补考课程且课程合格的非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考试成绩达355分以上,或获得全国英

5、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证书。3.有补考课程且课程合格的外语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英语或日语专业四级考试达到60分以上。第三条因第二条之第3款规定,而不能正常授予学位者,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授予学士学位。(一)在校期间各科平均成绩75分以上或在本班级综合排名75%以内,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以上(含中等)者。补考科目的合格成绩均以60分计算。-7-(二)毕业前参加与本学科相关的地市级以上学术竞赛获奖者;或科研成果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

6、211工程”高校学报、贵州省内高校学报(正刊)上发表本专业相关论文者。或在由学院组织参加的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者(含第三名)及全国体育竞赛中获前八名(含第八名)的运动员。(三)在校期间获得全国性职业资格证书者。如:非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毕业生,毕业前通过贵州大学考点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水平考试二级(或以上);计算机和电子信息类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或以上)、国际认证类网络工程师中级(或以上)、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考试;经管类毕业生,毕业前通过证券分析师、会

7、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考试;法学类毕业生,毕业前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C证(或以上)。(四)表演类专业毕业生,参加省(部)、市级以上比赛,获省(部)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者;或在校内外成功举办经学院表演类专业水平评定委员会审定的个人或多人(3人以内)音乐会者;或在省、市级政府组织的公演剧目中担任主要角色或重要角色者(限第1、2号角色)。-7-(五)设计类、绘画专业毕业生,其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专业作品展览或入选市级专业作品展览并获三等奖以上者;或在社会成功举办经学院设计类专业水平评定委员会

8、审定的习作个展或联展者(3人以内)。(六)参加教育部、科技部、团中央等国家部委及省级举办或认定的相关科技竞赛(如: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广告艺术大赛、CCTV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正保教育杯ITAT就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业计划大赛等),获三等奖以上者(参赛队前三名主要队员)。(七)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或获得团级以上二次(含二次)以上表彰或嘉奖(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