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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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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1.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许可流程图应当提交的材料: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2、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国家司法考试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3、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实习合格证明4、基层法律服务所拟聘用协议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6、申请人健康状况证明7、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
2、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审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 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办理机构:六盘水市司法局业务电话:0858-8267687,监督电话:0858-8220351法定期限:30个自然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
3、间)91承诺期限:4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1.2、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1.执业申请书原件3份(申请人手写签名);2.法律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3份;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5.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6.是否具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资格情况说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以及是否
4、受聘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8、前款第4、5项所列明材料须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公证,公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有原件的,提交原件查验。申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听证符合听证情形的,依法举行听证审查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决定 依法作
5、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不予许可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送达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办理机构:六盘水市司法局业务电话:0858-8115551监督电话:0858-8220351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911、设立代表处的申请书。(需律师事务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名称应当为“××律师事务所(该律师事务所
6、的中文名称)驻××(内地城市名)代表处”。原件,一式三份。)2、律师事务所在其本特别行政区已经合法设立的证明文件 。(需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文件材料如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中文译文。)3、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协议或者成立章程以及负责人、合伙人名单。(需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文件材料如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中文译文。)4、律师事务所给代表处各拟任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拟任首席代表系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相同职位人
7、员的确认书 。(需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 原件,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文件材料如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中文译文。)5、代表处各拟任代表的律师执业资格以及拟任首席代表已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3年、其他拟任代表已在内地以外执业不少于2年的证明文件 。(需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文件材料如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中文译文。)6、律师事务所所在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协会出具的该代表处各拟任代表为本地区律师协会会员的证明文件。(需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
8、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文件材料如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中文译文。)7、律师事务所所在特别行政区的律师管理机构出具的该律师事务所以及各拟任代表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的证明文件 。(需香港委托公证人或澳门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文件材料如用外文书写的,应当附中文译文。)1.3、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申请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受理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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