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9052298
大小:19.33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9-28
《国务院: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国务院: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国务院: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政府网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工作。 《方案》指出,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 《方案》一是明确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范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
2、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列入此次清理规范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计65项。二是确定了清理原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要通过修法取消审批;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三是明确了清理内容。清理规范后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42项,减少23项,精简比例35%。 《方案》提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要抓紧按程序做好修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要坚持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规范投资建设行为和市场秩序。对保留的报建审批事项,要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合理确定管理层级,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事项外,均要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便利企业办事。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应通过细化标准、严格监管等,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区要将由同一层级地方政府实施的报建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在线平台,实行“一口受理、并行办
4、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原则,强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力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相关阅读 国发〔2016〕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
5、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和原则 (一)范围。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此次纳入清理规范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计65项。 (二)原则。 一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 二是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要通过修法取消审批。 三是
6、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 四是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属于同一层级地方政府办理的事项,应通过统一平台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二、清理规范的内容 65项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42项。 (一)保留34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5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
7、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交通运输部门5项: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国土资源部门4项: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供地方案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 水利部门3项: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海洋部门3项: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非重特大项目)。
8、 环境保护部门2项: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核发。 气象部门2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能源部门2项:煤矿项目核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