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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教育局保留行政权力清单(29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贵港市教育局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29项)序号权力分类事项名称具体事项(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承办机构备注一行政许可共2项1行政许可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的审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2、席令第80号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
3、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申请变更为其他民办学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变更为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第五十六条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
4、准的;(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04年2月25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399号公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
5、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自治区政府决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桂政发〔2014〕6号)附件3第1项,“民办学校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并入“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项目作为其子项,同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决定》的规定,设区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办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以捐赠者姓名或者名称作为校名的审批。其中,中外合作办
6、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列》规定实施。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贵港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行政审批办公室)2行政许可教师资格认定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
7、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行政法规】《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
8、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公民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行政审批办公室)二行政处罚共16项1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有规定,举办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处罚 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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