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国企会议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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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会议议事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明确所出资企业会议职责,规范会议议事程序、规则,提高企业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综合管理效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所出资企业实行包括董事会会议、党委委员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班子联席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专题办公会议等领导会议议事制度。    第二章董事会会议第三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2、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应当通知非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和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需要,董事长提议可其它相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第四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4次,每季度召开1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一)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二)监事会提议时;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

3、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11(三)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四)市国资委认为有必要时。第五条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外部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该委托的董事不计入出席人数。第六条董事

4、会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凡须提交董事会研究、决定的议案应预先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汇集分类整理后及时报董事长审阅,由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董事会办公室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和列席人员,并分发会议议程、议题材料等。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提前7天通知所有董事,并提供相应资料。第七条董事会议案必须由董事、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其他高管人员提出。第八条下列议案应提交董事会研究:(一)决定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决定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四)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其进行业绩考核并决定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和建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及其报酬事项;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五)决定公司高管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六)决定公司内部业务重组和改革事项;(七)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财务控制、内部审计、法律风险控制,并对实施进行监控;(八)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批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

6、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11(九)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十)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十一)制订公

7、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十二)制定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四)决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十五)市国资委授权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充分发扬议事民主,保障董事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董事会决议一旦生效,保留不同意见或

8、持反对意见的董事应服从和执行董事会作出的决定,不得在执行决定时进行抵触或按个人意愿行事。第十条 董事会决议一经生效,即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贯彻落实。其中,涉及生产、经营、管理内容的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贯彻落实,总经理就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会秘书,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会议签到簿、授权委托书、纪要、决议、表决票等文字材料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或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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