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实施办法

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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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布局,落实地质找矿新机制,保障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顺利实施,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关于加快编制和上报整装勘查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函〔2011〕121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一)全面实行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按照矿产资源总体

2、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等相关规划,依据大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成果以及地质构造条件、成矿规律、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储量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核查等资料,合理划分勘查区块,分类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通过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1、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分类。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的要求,结合我区矿业权管理的实际,将矿业权设置方案分类如下:(1)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2)国土资源部划定的整装

3、勘查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3)煤炭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4)完成1:5万矿产调查和1:5万物化探等基础地质工作区域主要矿种的矿业权设置方案。(5)未进行1:5万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的区域单独或设置数个探矿权以及在1:5万矿调区设置非主要矿种探矿权矿业权设置方案。(该类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在我区试行。)(6)对于无风险类矿种,由盟市行署政府和旗县政府财政出资(属中、大型的也可申请自治区财政出资)开展必要的地质工作后,可直接编制采矿权设置方案。2、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及审查管理。(1)国家规划矿区(包括煤炭和非煤矿种)、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

4、的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26号)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见附件2)的要求进行编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报国土资源部审批。(2)国土资源部划定的整装勘查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见附件2)进行编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报国土资源部审批。(3)煤炭矿区(非国家规划

5、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依据煤炭资源详查及以上勘查成果和矿区总体规划,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编制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26号)的要求进行编制,由自治区资源厅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报国土资源部备案。(4)完成了1:5万矿产调查和1:5万物化探等基础地质工作区域主要矿种的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依据基础地质工作成果、成矿条件、地质构造、资源赋存条件等,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1:5万矿调区矿业权设置方案技术要求》(见

6、附件3)进行编制,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自治区地勘基金中心组织专家审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报国土资源部备案。(5)未进行1:5万比例尺基础地质工作的区域单独或设置数个探矿权以及在1:5万矿调区设置非主要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的编制,要依据地质构造、成矿条件、周边矿产开发情况及矿业权设置情况,由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备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未进行1:5万矿调区域单独矿业权设置方案技术要求》进行编制,由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论证,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6)无风险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具备

7、固体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勘查单位编制,属盟市发证的由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审查,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证的由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论证,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准。(二)规范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1、严格按矿业权设置方案出让矿业权。新出让矿业权必须按照矿业权设置方案进行出让,从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凡矿业权设置方案未经批准或备案,不得新设矿业权。国家、自治区财政投资(含地质勘查基金)为编制矿区总体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开展的地质勘查工作和为加快找矿步伐实施找矿突破在1:5万基础性地质工作区按物化探异常及成矿预测区开展的勘查工

8、作除外。新出让矿业权出让方式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07〕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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