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949552
大小:328.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9-27
《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
2、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2.国务院决定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目录 国务院 2015年5月10日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共49个大项以及其他8项中的17个子项序号项目名称审批部门其他共同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备注1企业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国家
3、发展改革委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征求国家外汇局意见后报国务院审批;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局令第28号)此项为“借用各类国外贷款总规模及使用方向、限额以上国外贷款项目及利用外资方案审批(不含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间差额以内的对外借款)和限额以下国外贷款项目外债规模安排”项目的子项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国家发
4、展改革委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3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大型企业集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建设规划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此项为“重要行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地区和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大型企业集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的发
5、展建设规划、专项发展建设规划审批”项目的子项4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审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号)此3项为“中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审批”项目的子项5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年度计划审批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6发展滞缓或主导产业衰退比较明显的老工业城市界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
6、年)〉的通知》(发改东北〔2013〕543号)7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和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发改高技〔2012〕2413号) 8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无《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此3
7、项为“重要商品年度计划(包括卷烟、食盐生产限额年度计划,天然气商品量分配计划,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和干线运输计划,年度烟草专卖品购销储备计划)审批”项目的子项9食盐分配调拨计划和干线运输计划审批《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10天然气商品量分配计划审批《天然气商品量管理暂行办法》(计燃〔1987〕2001号)11高等学校赴境外设立教育机构(含合作)及采取其他形式实施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审批教育部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5
8、号) 12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审批教育部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988〕1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13孔子学院(课堂)设置及年度项目审批教育部无《教育部关于印发〈孔子学院总部机构设置以及教育部对外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