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947815
大小:5.82 MB
页数:191页
时间:2018-09-22
《资阳市雁江区区级部门行政处罚目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资阳市雁江区区级部门行政处罚目录单位名称序号事 项 名 称备注区粮食局1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区粮食局2对粮食收购者未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处罚 区粮食局3对粮食收购者被售粮者举报未及时支付售粮款的处罚 区粮食局4对粮食收购者违反规定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的处罚 区粮食局5对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的处罚 区粮食局6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区粮食局7对接受委托的粮食经营者从事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未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的处罚 区粮食局8对粮食经营者的粮食
2、库存低于规定的最低库存量或超出规定的最高库存量的处罚 区粮食局9对粮食经营者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区粮食局10对粮食经营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的处罚 区粮食局11对粮食收购者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 区粮食局12对使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者非法转让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处罚 区粮食局13对未按规定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处罚 区粮食局14对未在粮食收购场所明示粮食收购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处罚 区粮食局15对未向售粮者出具粮食收购凭证,载明所收购粮食品种、质量等级、价格
3、、数量和金额的处罚 区粮食局16对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处罚 区粮食局17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配备取得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粮食质量检验人员、仓库保管员的或又无委托的处罚 区粮食局18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装备有与所经营粮食种类和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相适应的粮食检验仪器设备,没有能单独进行粮食检验工作的场所的或又无委托的处罚 区粮食局19对从事粮食收购、加工、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检验员业务培训、粮食出
4、入库质量检验、质量档案和质量事故处理等质量管理制度的处罚 区粮食局20对从事粮食储存的经营者仓储设施未符合国家有关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处罚 区粮食局21对从事粮食储存经营者将粮食与可能有害物质混存或不同收获年度的粮食混存,以及未按规定对霉变、病虫害超标粮食进行处理的处罚 区粮食局22对从事粮食储存经营者超标使用化学药剂,以及粮库周围有有害污染源的处罚 区粮食局23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的经营者(不含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对入库粮食进行质量检验,粮食出库或购进粮食无质检报告,或对质检报告弄虚作假的处罚 区粮食局24对在粮食交易过程中,粮食销售、加工、转化经营者
5、未索取质检报告或对质检报告弄虚作假的处罚 —191—区粮食局25对被污染或者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其质量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责令当事人转作饲料;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责令转作其他安全用途或者销毁的处罚 区粮食局26对粮油仓储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备案或备案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 区粮食局27对粮油仓储单位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 区粮食局28对粮油仓储单位违规使用“国家储备库”和“中央储备库”字样的处罚 区粮食局29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1对销售、推广未经审定或者鉴定的畜禽品种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2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
6、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3对使用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4对以其他畜禽品种、配套系冒充所销售的种畜禽品种、配套系;以低代别种畜禽冒充高代别种畜禽;以不符合种用标准的畜禽冒充种畜禽;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种畜禽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5对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或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6对销售的种畜禽未附具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7
7、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畜禽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8对三级、四级实验室未按规定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资格证书,或者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但是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9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处罚 区畜牧食品局10对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本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