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菱窠路小学章程

成都菱窠路小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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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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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菱窠路小学章程序言学校坐落于狮子山麓,菱角堰旁,紧邻李劼人故居“菱窠”和四川师范大学。学校始建于1934年,原名为“沙河堡第十一堡国民小学”,后更名为“上河村小学”、“花果小学”,2004年上划锦江区教育局统一管理,2006年正式更名为“成都市菱窠路小学”,2011年9月搬迁至现址。办学理念:生活中学习体验中成长办学特色:生活教育校训:好学力行明德尚任纪念日:12月26日办学目标:在核心办学理念的引领下,努力把学校建成在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在课程建设上有一定特色、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师生共同成长的社区学校。教师发展目标:建设一支乐育人、善教学、爱生活的学习型教师团队。学生发展目标:培养

2、“乐于学习、勤于实践、勇于交流、善于体悟的”富有生活智慧的小学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校名与地址】本校全称为成都市菱窠路小学(简称为菱小),英文表述为LingKeRoadPrimarySchoolOfChengdu,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133号。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由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举办,经成都市锦江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批准,属公

3、益类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学校标识】学校校标:校徽:校旗: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校长、副校长由区教育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第六条【校长职权】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可向区教育局推荐副校长人选。其他中层管理干部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选拔聘用后报区

4、教育局备案。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有对学校经费的合理使用权。重大基建维修、添置项目经行政会研究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四)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积极实施“两全”和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五)参加培训。(六)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七条【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学校内部收入分配、学校基建项目实施、设施设备采购及管理、校务公开、对外合作办学等重大问题由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会、学校行政会集体决策。第

5、八条【决策、民主管理与监督机构】校务委员会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建立由行政、教师、家长和社区代表等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校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详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三)学校党

6、支部、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及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第九条【党团组织】学校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在锦江区教育局党委直接领导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开展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行政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予以监督,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的正确决策,团结、教育、动员教职员工完成党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十条【内设机构】学校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分别为教学科研培训、德育及宣传、后勤保障、技术支持及装备管理等。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机制为学校聘任制。由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校长

7、、副校长组成学校行政会,负责学校日常管理,组织校务会等机构开展工作。第十一条【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教代会提案à审议à执行。第十二条【教育教学】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一)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二)实行班级授课制。(三)学校按规定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自主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原则为基于学校核心理念和办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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