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一[000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附件一中加卫生健康研究合作计划介绍一、计划说明中国科技部与加拿大卫生研究院(以下简称“双方”)将支持多学科的合作研究,整合两国的人才与资源,共同解决中国和加拿大面临的重大卫生健康问题,减轻医疗负担。双方同意建立一项资助合作团队的计划,支持两国临床和人口健康领域的研究者建立一种长期、机制化的伙伴关系,并为博士生和博士后提供培训机会。二、符合条件的研究领域双方将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联合征集有潜力的项目。通过本计划资助的项目将集中在以下基础和应用研究领域(包括临床和人口健康研究):(一)传染病:艾滋病以及流感的诊断、治疗和疫苗
2、开发;(二)生殖与儿童健康:不育症、流产、出生缺陷以及其他不良妊娠结果的原因和预防,以及辅助生殖技术;(三)神经科学,精神卫生与成瘾:精神疾病和成瘾的发病机理、治疗和预防,包括抑郁症、自杀和精神分裂症;(四)肌肉骨骼健康与关节炎:体育活动和身体灵活性对健康的影响,包括骨骼健康、骨质疏松症和骨折;(五)心肺疾病:心血管、脑血管和呼吸疾病的发病机理、预防和治疗,包括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六)营养、新陈代谢和糖尿病:肥胖症、二型糖尿病、肠炎、肝硬化;(七)老龄、老年医学与老年病学:有关身体灵活性与衰老,以及认知损伤与衰老
3、的研究;(八)性别与健康:研究男女(以及男孩与女孩)之间的生理差异对健康和疾病结果的影响,以及预防和治疗干预方面的响应;(九)癌症:在人类癌症的诊断、资料和预后方面使用基因、染色体、蛋白质生物标记的转化型研究;(十)纳米药物,干细胞生物学和组织工程。三、申请人资格(一)双方将仅考虑在加拿大或中国的大学、医院或国家承认的研究机构中担任教职或研究职务的申请人。(二)双方将仅考虑满足申请加拿大卫生研究院计划资格的加方申请人。(三)双方将仅考虑满足申请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计划及其它计划资格的中方申请人。(四)双方鼓励博士生和博士
4、后研究人员参与项目,但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五)双方大力鼓励多机构联合和跨学科的申请。四、财政资助(一)每个为期3年的中加合作项目的最高预算为100万加元(按当前汇率约520万人民币),双方各出资一半。(二)所有中国和加拿大研究人员遵从各方及各自国家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做法。所有中国和加拿大研究人员应遵从各方及各自国家的项目管理规定和做法。注:中方申请人可参看财政部、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428号)及其他相关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文件(http://www.istcp.org.cn/)
5、(三)资助可用于与研究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如为实现合作项目必不可少的交流访问(短于6个月)所需国际差旅费用,包括相应的国内差旅费和与此直接相关的生活费。研究人员(教职人员作为申请者)的工资不在此计划中列支。(四)双方在旅行发生前将就旅行花费明确责任。如果在旅行发生前没有达成共同决定,那么派遣方将承担其科学家的国际差旅费,接待方将承担来访科学家的国内差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在任何情况下,派遣方都将承担其科学家的医疗保险。(五)双方同意在未来三个财年内提供总计不超过8,000,000加元的资助,具体见下表。(六)根据同行评
6、议推荐结果,首轮项目征集(2009年)加方计划出资如下(所有资金以加拿大元计):2010/2011年2011/2012年2012/2013年总计人类发育、儿童和青年健康所(CIHR-IHDCYH)333.334333.333333,3331,000,000老年所(CIHR-IA)166,666166,667166,667500,000神经科学、精神卫生和成瘾性所(CIHR-INMHA)166,666166,667166,667500,000肌肉骨骼健康与关节炎所(CIHR-IMHA)166,666166,667166,
7、667500,000传染与免疫所(CIHR-III)166,666166,667166,667500,000癌症研究所(CIHR-ICR)166,666166,667166,667500,000营养、新陈代谢和糖尿病所(CIHR-INMD)166,666166,667166,667500,000注:加拿大卫生研究院财年为4月1日至3月31日,中国科技部财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七)加拿大卫生研究院的出资将由各研究所提供,根据项目资助与该所的相关性以及同行评议推荐结果而定。对于通过双方评审并最终确定资助的合作项目,中
8、方将视情给予项目中方牵头科研单位匹配经费。注:符合前述研究领域,但未得到上表中加拿大卫生研究院有关研究所承诺出资的申请项目,在本轮项目征集中可能无法获得双方的资助。加方除人类发育、儿童和青年健康所(CIHR-IHDCYH)可能支持两个项目外,其余研究所都只能支持一个项目。(八)支付方式:双方将各自直接向获得资助的机构提供资助。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