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

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

ID:18854323

大小:53.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25

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_第1页
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_第2页
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_第3页
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_第4页
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实现规划发展目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和《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等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运营、改造、评价标识;装配式建筑的规划、建设、认定;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及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建筑。本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部品部件在

2、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以及其他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要求的结构体系。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是指对拆除重建类工程在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块等建筑废弃物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项目。-7-第三条促进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二)整体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三)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原则。第四条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遵守国家和我市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二星级或者深圳市金级的要求。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和标志性建

3、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三星级或者深圳市铂金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鼓励其他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第五条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申请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向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其他等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由申请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向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评价的绿色建筑,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绿色建筑标识证书并向社会公布。鼓励获得评价标识的绿色建筑将评价标识通过建筑物外挂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展示。第六条本行政区域内新出让住宅用地项目和新建人才房、保障性住房,新建住宅、宿舍、商务公寓等居住建筑,建筑面积3万平

4、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7-,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厂房、研发用房,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采用装配式进行规划、建设,达到并通过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技术认定以及竣工验收认定。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新建厂房、研发用房项目,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第七条推进本区既有建筑实行建筑节能改造。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等措施,稳步推进全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第八条本行政区域内拆除重建类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全面引入移动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线,在项目现场实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第九条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绿色园区、绿色建材、绿色施工、绿色装修、绿色物业管理、

5、装配式建筑等专项评价标识的评价规范及认定标准。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依照专项评价规范,自主开展上述专项评价标识的评价活动。第二章立项、规划、建设和管理第十条区前期工作部门应当对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按本办法规定的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现行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实施。第十一条区规划国土部门和城市更新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绿色建筑应当明确该用地上建筑物的绿色建筑等级和相关指标要求,装配式建筑应当明确建筑面积比例及其单体建筑相关装配指标要求,-7-并于建筑设计方案报建时予以落实。推动社会投资工程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国家二星级或深圳市金级以上标准进行设计,并按装配式要求

6、进行实施,提高辖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第十二条区规划国土部门和城市更新部门在对方案设计进行核查时,应当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核查。方案设计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予通过方案设计核查,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规划国土部门应当将方案设计以及核查意见抄送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或者委托时,绿色建筑应当明确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相关指标要求,编制各个设计阶段相应深度的绿色建筑专篇;装配式建筑应当按照有关政府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设计文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的结构体系、预制率、装配率等,对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控制进

7、行专项设计,形成设计专篇。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技术认定,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深圳市相关现行规定及时组织专家开展论证认定工作,同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第十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7-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强化现场工序管理,并留存质量保证资料和影像资料,以备主管部门检查。第十七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