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

ID:18810071

大小:50.32 KB

页数:31页

时间:2018-09-25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_第1页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_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_第3页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_第4页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_第5页
资源描述: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5修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研项目管理,促进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全区质监系统科学研究及管理的水平,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区质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要求,通过专家组审查论证,列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自治区质监局)年度

2、科研计划,由系统内的法人单位承担,具体课题研究人员参与,并要求在一定时间周期内完成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第四条项目的管理实行课题制。经自治区质监局立项审批列入系统内科研计划的项目,均应以课题组为基本活动单位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研究活动。第五条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本单位科研课题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具体办理系统内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批、经费补贴、监督管理、项目验收和科技奖励等有关工作。30第二章项目申报及立项第六条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一)检验和检测技术研究与开发;(二)检测与校准原理和方法研

3、究;(三)检测结果诊断分析研究;(四)计量器具及专用设备研究与开发;(五)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产品质量评价规则及计量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制修订研究;(六)质量技术监督领域软课题研究;(七)其他相关课题研究。第七条申报自治区级项目及系统内科研计划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立项申请理由充分、准确,创新点明显、技术路线可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自治区内同行业先进水平;(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条件和基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三)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鼓励跨部门、

4、跨单位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课题组主要成员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研究能力和时间;(四)课题组负责人原则上要求由系统内各专业领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担任;(五)经费预算合理,项目承担单位有明确的经费保障;(六)课题组负责人每年申请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项,30凡未能按期完成己批准立项项目的课题组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新的科研项目;(七)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的,不能继续申报项目;(七)项目立项申请手续完备,提交材料齐全,内容、格式符合要求。第八条项目申报条件相近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

5、给予支持:(一)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或能够填补检验检测技术领域空白的高新技术项目;(二)能够解决全区质监系统业务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的项目;(三)有一定经费投入,已经完成了前期基础性工作,并有较高经济效益的研发项目;(四)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发明专利、奖励,或承担完成过自治区级的科研项目;(五)项目负责人属于我区质检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带头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者。第九条项目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审批制度。项目的立项程序一般包括组织申报、项目申

6、请、专家评审、行政批准、签订合同五个基本程序。第十条组织申报根据系统内科技创新30发展需要,自治区质监局在每年第一季度内组织年度项目申报,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及具体申报方式等有关工作要求。第十一条项目申请凡符合第七、八两条规定的项目,申报人可在每年第一季度向自治区质监局提交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区局对项目材料进行格式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并确定是否进行答辩评审。第十二条申报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相关单位要求整理成册:(一)项目申请表;(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立项的背景和意义;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

7、展趋势;3.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4.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应用前景);5.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6.计划进度安排;7.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8.经费预算。(三)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第十三条项目按申报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逐级申报,盟市、旗县有关单位申报项目由各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并汇总后报自治区质监局科技信息处,自治区级直属单位和区局机关处室直接报区局科技信息处。30第十四条项目评审与签订合同(一)自治区质监局组织专家及专业处室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

8、汇总评审和推荐意见。项目评审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支付。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1.拟申报的项目是否与质监系统的业务领域吻合,是否符合本章第七、八条的要求;2.项目实施技术路线的科学性、创新性、合理性、时效性;3.项目负责人及成员的专业知识、科技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否与拟申报项目相适应;是否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是否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4.经费、仪器设备等基本科技条件保证情况;5.项目支出经费总体预算的合理性。评审的主要方式为项目介绍、演示和答辩。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