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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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楚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规范资助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缓交、绿色通道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第二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第四条我校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参照荆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置特困、贫困、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①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烈士子女;②父母或学生本人残疾;③无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子女;④父母双双下岗,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⑤共同生活的家人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拮据;⑥家中多人同时上学,经济负担难以承受;⑦突发性天灾人祸等;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军烈属以及老少边穷地区的学生。第六条有下列

3、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①经常购买体育彩票、摸奖以及买卖股票等高风险投资者;②经常吸烟,有酗酒、赌博、私自在外租房等不良行为者;③—9—有高档手机、电脑、饰品等高消费者;④将学费存入银行赚取利息或以学费为本金经商者;⑤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者。第七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必须提交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签字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还可提交父母低保证、下岗证、残疾证、家人重病医疗、军烈属证等辅助证明材料。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申报程序:①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②各二级学院审核,按原

4、则上不高于30%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围名单,其中特困生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贫困生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一般困难学生控制在10%以内。经二级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入围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上报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③学生资助中心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建立荆楚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第九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每学年九月的第四周审定调整一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可随时调整。第三章国家奖学金第十条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

5、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其评选以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和湖北省财政厅、教育厅颁发的《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9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其评选对象、奖励金额、评审程序分别为:1、评选对象:本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2、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6、③—9—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⑤在评选年度的前一学年以来,未受任何处分。3、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学年8000元。4、评审程序:①学生工作处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将指标分解下达各二级学院;②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并按上一学年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综合情况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③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经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省教育厅;④二级学院统一造发放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银行卡号

7、,发放表必须经学生本人签字、辅导员签字、学生科长签字、二级学院盖章;⑤财务处在资金到达学校账户后,按规定办理资金发放手续。第十一条每名学生在同一学年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第四章国家励志奖学金第十二条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其评选以财政部、教育部颁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和湖北省

8、财政厅、教育厅颁发的《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07]88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其评选对象、资助金额、评审程序分别为:1、评选对象:上一学年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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