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峨山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

ID:18730377

大小:69.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20

峨山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_第1页
峨山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_第2页
峨山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_第3页
峨山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_第4页
峨山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_第5页
资源描述:

《峨山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及其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经峨山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确保被征收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峨山实际,制定本方案。第一条 征收目的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依法征收、惠政于民、公开公平、平稳改造的原则,力争把峨山县双江片区城

2、中村棚户区建设成交通便利、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城市新区。第二条项目批准文件《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峨山县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投资〔2018〕39号)。第三条征收主体及征收部门征收主体: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部门: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双江街道办事处。—7—第四条征收范围、期限征收范围: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范围内(一片区锦山路以西、昆磨高速公路以南、练江以北;二片区民族团结广场以西、练江以南、水利局住宅区以东)规划需占用的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

3、期限:自发布征收决定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第五条征收补偿方式:货币补偿。第六条征收补偿标准(一)权利人(个人)1.土地补偿按照“三调”(即:人口、土地、房屋调查,简称“三调”)结果和认定原则确认的面积计算,住宅用途土地补偿价为2800元/㎡,其他用途土地补偿价为1800元/㎡。2.建筑物补偿见附表1。3.构筑物补偿见附表2。4.建筑装修价值按采量套价据实补偿。5.房前屋后零星树木参照城市提质扩容补偿标准据实补偿。(二)权利人(集体)1.建设用地按照“三调”结果和认定原则确认的面积计算,补偿价为1800元/㎡;属集体道路、巷道、过道按实测

4、面积计算,补偿价为12.5万元/亩。2.建筑物补偿见附表1。3.构筑物补偿见附表2。4.建筑装修价值按采量套价据实补偿。5.房前屋后零星树木参照城市提质扩容补偿标准据实补偿。—7—第七条权利人(个人)其他补助(一)临时安置补助。按土地、建筑物补偿总价(不含构筑物、装修、零星树木补偿),每户(证)补助补偿总价的4%。(二)搬家费。按土地、建筑物补偿总价(不含构筑物、装修、零星树木补偿),每户(证)补助补偿总价的3%。(三)经营性用房停业补助。按实际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20个月租金补助,其中第一层补助标准为30元/月/㎡,第二层及以上层数补助标准为15

5、元/月/㎡。出租协议的解除及租金补助的分配由房屋产权人自行与经营户协商解决。享受租金补助需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实际经营行为。第八条权利人(个人)奖励及优惠(一)被征收人在2018年12月20日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迁出的,按土地、建筑物补偿总价(不含构筑物、装修、零星树木补偿)的10%给予奖励。(二)被征收人在2019年6月30日前购得嶍峨古镇住宅、商铺的,凭《双江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补偿协议》,按市场成交价给予5%优惠,购买住宅、商铺产生的

6、税费由权利人自行承担,一份补偿协议对应一份购房合同给予优惠。第九条补偿款支付补偿款在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30日内支付。—7—第十条其它事项(一)用以抵押的房屋,由抵押权人、抵押人(被征收人)和征收部门三方共同结清后予以补偿。(二)被征收人应自觉缴纳搬迁前所发生的水、电及其他费用,若征收时未缴清的,由征收部门代扣代缴。(三)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产权来源证明材料,在支付补偿款时由征收部门统一收集后交产权登记机关注销。(四)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租赁双方自行解除租赁关系;存在

7、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双方自行解决。征收部门不承担房屋租赁、产权纠纷所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五)存在产权纠纷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由征收部门报请县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经办理相关证据保全后实施征收。(六)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需如实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含共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合法的产权来源证明材料。2.经营户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被征收人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是在征收公告发布之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第十一条征收纠纷处

8、理—7—(一)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被征收人对征收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