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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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100307000—2018云南省农业厅2018年8月30日发布-1-采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采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采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申请。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申请在云南省境内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采集,

2、申请采集证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外国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为准)。二、设定及办理依据设定及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或者向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2.《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部令第21号)。3.《国务院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

3、录(第一批)>的批复》。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云南农业信息网(http://www.ynagri.gov.cn)下载。三、实施机关云南省农业厅,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

4、。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办件类型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件类型:承诺件。办理方式:一次办、省农业厅办理。五、许可条件(一)新办的准予批准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1-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或者向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2.《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农业部令第21号)。3.《国务院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

5、生植物名录(第一批)>的批复》。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外国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为准)。(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无。(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无。(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申请人适时自愿取消。六、政策、技术、数量限制本行政许可对采集数量有限制(采集的数量对野生植物的总量不影响)。七、申请材料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申请材料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申请表》;2.以科学考察、资源调查、人工培育及驯化为采集目的

6、的,需提供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或有关部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复印件;3.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学研究项目的,需提供项目审批文件、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及执行方案复印件;4.以国事活动为采集目的的,需出具国务院外事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5.以调控野生植物种群数量和结构为采集目的的,需出具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或省部级以上所属科研机构的论证报告或说明;6.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7.承诺书。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说明:以上材料提供1套注:复

7、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www.ynagri.gov.cn.下载。八、办结时限-1-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九、许可收费及依据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十、办理流程(一)取号或预约申请人可到服务窗口取号及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871-65737550.(二)申请1.窗口受理受理地址:云南省农业厅一楼政务服务大厅(昆明市万华路169号)。交通方式:可乘坐第10路、55路、105路公交车到达。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

8、4:00—18:00。节假日不对外办公。2.网络受理无。3.信函受理无。4.传真受理无。(三)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对象发送《受理决定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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