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专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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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赔偿法专题索引:国家赔偿相关基本理论·········································································2-19页国家赔偿案例评析··············································································20-27页27/27国家赔偿法专题国家赔偿相关基本理论27/27国家赔偿法专题目录第一部分国家赔偿的概念简析第二部分国家赔偿产生的学理探究第三部分国家赔偿责任的观念及性质第四部分国家赔偿的理论

2、学说27/27国家赔偿法专题第一部分国家赔偿概念的简析一、国家赔偿基本概念辨析(一)国家的含义1、“两个极端”理论:把国家等同于一种或多种非常具体的特征的论证;把国家只当做政治互动的制度,被等同与社会并消失在普遍性中。——(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应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57页2、法律规范层面的含义是一个有序的集合体,是人民为在人类发展史中展示并发扬其特征而联合成的。国家活动的整体就是通常所说的三分论:立法、司法、行政。——(德)奥托∙迈耶:《德国行政法》,刘飞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2页3、赔偿责任主体任何行使公权力的主

3、体都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的主体实质上是国家和其它公法主体,比如德国法国的公法人、英国的地方政府。●“国家赔偿”的“国家”一词,是公权力主体的代称。——高家伟:《国家赔偿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页(二)赔偿的含义1、不具有金钱或财物给付性质的,不属于赔偿。(例:甲受到了乙玷污其名誉的辱骂,精神上受到了巨大伤害,后乙向甲道歉,甲接受。)2、具有金钱或财物给付性质的,一定属于赔偿?(例:被窃物返还)27/27国家赔偿法专题——沈岿:《国家赔偿法:原理与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页3、赔偿是致害人或者与致害人有某种关系的人,通过金钱或

4、财物给付的方法,以填补受害人的损失。(等价弥补,恢复原状是否是其应有含义?)(三)国家赔偿的含义1、两种基本的定义方法(1)特定化方法国家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应松年主编:《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第670页国家赔偿者,即公务员于执行职务行使公权力时,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或公有之公共设施因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之生命、身体或财产受损害,而由国家负损害赔偿责任之一种制度。——廖义男

5、:《国家赔偿法》,台湾三民书局1993年版,第8页(2)普适化方法国家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肖峋:《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理论与实用指南》,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27/27国家赔偿法专题国家赔偿指国家和其他公权力主体为了补救其公权力措施给公民造成的特别损害而承担的公平财产性给付责任。——高家伟:《国家赔偿法》,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2页2、国家赔偿定义的基本构成(1)责任主体——国家(2)权力行为——区别于私经济行政(私经济行政)((一)私经济行政的含义。私经济行政,又称为国库行政

6、,是指国家立于私人的地位,适用私法规定所为的行为。(二)私经济行政的分类。私经济行政一般可分为下列三种:行政辅助行为、行政营利行为和行政私法行为。行政辅助行为,即以私法方式辅助行政的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私法方式获取日常行政活动所需的人力与物品。行政营利行为,是指国家以私法方式参与社会上的经济活动,其主要目的在于增进国库收入,有时并兼负执行国家政策的任务。国家从事此种行为时可以分成两种形态:一是由国家或行政主体以内部机构或单位形式直接从事营利行为,如烟草专卖行为、出售国有土地的行为;二是国家或行政主体依特别法或公司法等规定,投资设立公司而从事营利行为,如设立

7、国家投资公司即属之。中国目前存在的所谓“行政性公司”,就是由行政机关以法人形式设立的公司,一方面进行营利活动,一方面执行行政任务。行政私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私法方式直接完成行政任务的行为。例如,为满足社会公众日常生活需要,国家设立公司或者与人民订立私法契约提供水电、煤气、电话设备,或大众运输工具的营运等。这类行为主要适用于不干涉公民权利的给付行政领域,对于需要以强制手段为后盾的秩序行政和税务行政,则不能放弃公权力手段。(三)私经济行政与公权力行政区别的标准。即上下秩序关系之事项(亦即强制与服从关系),属公权力行政,平等关系之事项则为私经济行政。)(3)损

8、害后果——对公务行政的保障(4)赔偿责任——区别于国家承担的其他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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