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683331
大小:58.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9-20
《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省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维护道路旅客运输的治安环境和经营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售票、实名查验以及实名备案等行为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车票,是指道路旅客运输中旅客乘车的专
2、用票证,包括纸质车票、电子车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乘车凭证。本规定所称实名售票,是指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销售车票,并在票面记载乘车人身份信息的行为。本规定所称实名查验,是指客运站经营者或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对车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乘车人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简称“票、人、证”)进行核验,并记录乘客乘车信息和身份信息的行为,包括人工查验和系统查验。—9—本规定所称实名备案,是指包车客运经营者将每趟次乘客的身份信息进行实名备案的行为。实名售票、实名查验和实名备
3、案统称为实名制管理。第三条市际(含)以上客运班线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应当实行实名售票、实名查验,一、二级客运站跨县以上客运班线全面实行实名售票、实名查验(毗邻县农村客运班线、实行公交化运作的班线除外)。省际、市际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将旅行社等包车租用单位提供的乘客身份信息的实名制名单通过“浙江省包车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旅客购票和乘车时必须出示的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用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居住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
4、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人民警察证、学生证、驾驶证、市民卡、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护照、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外交官证、海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来往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大陆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等。第五条本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旅游管理部门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等单位依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9—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及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经营者是履行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的主体责
5、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旅客实名售票、实名查验、实名备案等工作,按要求采集、保存旅客身份信息、乘车信息及相关视频图像信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指导、督促辖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客运站做好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检查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各级公安部门指导、监督辖区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指导、督促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和实名制管理情况。各级旅游管理部门指导、督促辖区旅行社做好旅游包车客运实名制管理工作,检查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第六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机关、旅游管理部门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管、严查
6、、严处违规中途上下客行为。第二章实名售票、验票、备案第七条购票人购票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购票的,购票人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第八条—9—乘车人遗失车票的,经核实其身份信息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车票销售单位应当免费为其补办车票。第九条按规定可以免费乘车的儿童及其他人员,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车票销售单位申领免费实名制车票。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车票销售单位应当为其开具免费实名制车票,并如实记载乘车人身份信息。第十条在
7、同一乘车时间的同一班次,一张有效身份证件限购一张车票(即“一证一票”)。第十一条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应当到客运站警务室或属地公安派出所说明缘由、自报身份信息,经工作人员核实、登记后办理旅客购票乘车临时身份有关证明,持该证明购票乘车。由客运站警务室或属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旅客购票乘车临时身份证明,限定用于旅客购票、退票、检票,其它场合使用无效。第十二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的售票窗口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的旅客身份信息核验设备,并与实名制票务管理系统联网,自动采集旅客
8、身份证信息并截取显示于票面。旅客持无法机读的有效身份证件购票时,售票人员须将有关信息手工录入系统,交付车票时应提示旅客当场核对,经核对有误的应重新制票出票。—9—第十三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客运站票务管理系统以及互联网销售平台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采集、保存实名售票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