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645097
大小:275.50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09-19
《公有建筑物绿建筑标章暨候选绿建筑证书申请作业手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作業手冊目 錄 項 目頁次壹、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推動使用作業要點1貳、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審查作業流程表5參、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審查收費標準7肆、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書9執行單位:電話:02-8667639802-86676403傳真:02-86676397網路查詢位址:http://www.abri.gov.tw:http://www.cabc.org.tw~19~~19~壹、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推動使用作業要點一、內政部(以下簡
2、稱本部)為推動公有建築物興建省能源、省資源、低污染之綠建築,特依行政院九十年三月八日台九十內字第○一○八○七號函核定及本部九十年三月二十二日台(九十)內建研字第九○八八五○五號函頒實施之「綠建築推動方案」訂定本要點。二、本要點用語定義如下:(一)綠建築標章:取得使用執照或既有合法公有建築物,合於綠建築評估指標標準頒授之獎章。(二)候選綠建築證書:尚未申請建造執照或已取得建造執照但尚未完工領取使用執照之公有新建建築物,合於綠建築評估指標標準頒授之證書。(三)綠建築標章申請人:為公有建築物之機關(或單位)首長。(四)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人:為公有建築物之機關(或單位)首長或為建造執照
3、上登記之起造人、設計人、監造人、承造人。(五)標章使用人:原申請人通過審核取得綠建築標章者。(六)候選證書使用人:原申請人通過審核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者。三、本要點適用範圍為:(一)中央機關或受其補助達二分之一以上,且工程總造價在新台幣伍仟萬元以上之公有新建建築物。(二)九二一震災災區公有建築物得比照辦理。四、本部為執行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審議及管理,得委託公益法人為執行單位辦理之。執行單位應組成綠建築標章審查委員會審查。綠建築標章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由執行單位訂之,送本部核定後辦理。~19~五、申請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公有建築物,符合「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
4、冊」所訂定之評估指標,經本部主辦機關委託之公益法人審議通過,並報經本部核備後,頒發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至少須通過前項手冊之日常節能」及「水資源」兩項指標。前項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如有不盡週詳之處,本部授權由執行單位成立之綠建築標章審查委員會決議處理之。六、依本作業要點取得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公有建築物,其標章及候選證書之規格、製作、置放及使用,須依「公有建築物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使用須知」辦理。申請使用須知由執行單位訂之,送本部核定。七、擅自使用或仿冒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者,本部除依本要點既定方式公告該冒用者及建築
5、物名稱外,並得依法向行為人請求民事損害及追究刑事責任。八、綠建築標章及其證書或候選綠建築證書,應分別記載建築物名稱、建築物概要、有效期間及符合指標項目。九、綠建築標章及其證書或候選綠建築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期滿三個月前得申請繼續使用。標章或候選證書申請人申請繼續使用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仍應符合本要點之規定辦理。十、申請使用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需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書四份。(二)建造執照(未申請建照執照者免付,但須檢附依行政公共工程委會「各機關辦理公有建築物作業手冊」規定之工程預算書影本。)或使用執照影本一份。(三)以建造執照申請候選綠建築證書之案件應檢附消防
6、、水電等相關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證明文件影本一份。(四)標章或證書申請人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一份。~19~(一)切結書。(二)評估說明書、圖。特殊案件應有之其他必要文件。十一、執行單位受本部委託之業務範圍如下:(一)受理申請案件之審查,並提供准駁之建議。(二)辦理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契約書簽訂事項。(三)追蹤使用管理。(四)證書之補、換發。(五)協助申請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之諮詢服務。(六)有關綠建築標章及候選綠建築證書評定制度研修事項。十二、執行單位審核相關文件,如有必要,得邀專家、學者、相關機構會同標章申請人赴現場實際查核。十三、申請使用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
7、,經本部核備後,標章或候選證書申請人,應於執行單位通知日起七日內,簽訂標章或證書使用契約。逾期未辦理者,其申請資格視為放棄,已繳審查費不予退還。十四、執行單位於受理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案件掛號後,應分別於五十日或二十二日內審查完竣,提出准駁建議並報本部核備。前項審查時間不含標章或候選證書申請人補正之作業時間。申請案件欠缺相關文件者,執行單位應一次通知申請人於五日內補足,逾期不補或未補齊全部申請文件者,即不予收件掛號駁。預審作業時尚須補正相關文件者,應一次通知申請人於一個月內完成,逾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