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ID:18644684

大小:49.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19

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_第1页
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_第2页
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_第3页
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_第4页
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浅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也不同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现不少用人单位无视法律规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自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有利于改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转化一个较为完善、细化和优化各项用工管理措施,及时清理不符合法律的规章制度的过程,规范在劳动合

2、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企业和员工利益的共赢。 [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法律约束力的同时,也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和协商解除权,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现不少用人单位凭借自己的强势地位,随意或武断地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经济责任,即用人单位因过错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并造成劳动者一定的物质经济损失时,所应承担赔偿损失的经济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原因10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一些国家称雇用(佣)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应包括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责任(解除)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现不少用人单位无视法律规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1.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2.关于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3.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

5、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4.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解除权。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定额标准,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5.随意辞退“三期”女职工和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许多用人单位觉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对单位是一种负累,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辞退或者强行辞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还有许多,如滥用关于严重失职,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方解除权;滥用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单方解除权等等。(二)产生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1

6、.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缺陷、不足和冲突,一些用人单位故意钻法律空子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或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有时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也感到无所适从,无可奈何。2.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不少企业为减少人工成本,不惜牺牲劳动者利益,违法辞退劳动者,以保护企业利益。某些企业主或高层管理者,劳动法律意识和履约意识淡薄,不重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的遵守。3.不少企业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其效力产生错误认识,认为劳动者必须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而不问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与否、向劳动者公示与否,动不动就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

7、规章制度为由辞退轻微违纪的劳动者。4.劳动监察执法不公、不力,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对劳动者的投诉爱理不理,甚至偏袒用人单位,助长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10在此,结合两个有代表性的劳动争议案例作下说明。案例一小吴应聘进入一家食品公司,担任销售主管一职,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从2008年3月1日至5月31日,试用期工资2000元,转正以后工资3000元。2008年6月20日,小吴因突患急性胃肠炎去医院就诊,医院开具了一天的病假单。这一天,小吴没有到公司上班,但在医院给公司打了电话并获得了公司的休假许可。第二天,小吴照

8、常去公司上班,还带来了医院前一天给她开具的病假单,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