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银行金华分行亮化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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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嘉兴银行金华分行办公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JSGLJH-FW2018014嘉兴银行金华分行亮化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ZJSGLJH-FW2018014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8月31日28项目名称:嘉兴银行金华分行办公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JSGLJH-FW2018014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1.总则52.磋商文件63.磋商响应文件74.磋商程序85.磋商结果的确定9第三章项目需求11第四章.采购合同15第一部分通用条款15第二部分特殊专用条款16

2、第五章评审标准17第六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19一、磋商响应文件外层封面及目录格式19二、技术商务文件21三、报价文件格式2628项目名称:嘉兴银行金华分行办公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JSGLJH-FW201801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根据《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磋商文件编号:HZJSGLJH-FW2018014 2.项目名称:嘉兴银行金华分行亮化项目采购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3、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3)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磋商文件发售:4.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2发售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4.3发售地点: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

4、公司(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398号润和楼5楼)4.4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密封包装,并标明单位名称,随同投标书交至开标会现场。6.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18年9月11日14:30时前磋商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会议室(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398号润和楼5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文件处理。7.磋商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18年9月11日14:30时在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会

5、议室(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398号润和楼5楼)进行,供应商代表必须出席。8.磋商公告发布于:嘉兴银行官网:http://www.jxccb.com/9.联系方式:招标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67号28项目名称:嘉兴银行金华分行办公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JSGLJH-FW2018014联系人:蔡伟冬电话:15857301789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398号润和楼5楼联系人:方金波电话:183589305240579-82028020

6、10.监督:嘉兴银行监察保卫部:朱主任;联系电话:0573-820812552018年8月31日28项目名称:嘉兴银行金华分行办公家具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JSGLJH-FW201801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1.1.定义。1.1.1“供应商”系指向代理机构提交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1.2“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1.3“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1.4“

7、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1.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1.1.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1.2价格限制。按以下第(2)项:(1)本次磋商不设上限价;(2)本次磋商设定上限价为:人民币217238元1.3磋商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1.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发放成交中标通知书时,中标单位应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8、人民币3000元整招标代理费,此费用由中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1.5.转包与分包。1.5.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5.2分包按以下第(1)项:(1)本项目不可以分包;(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1.6联合体磋商规则。1.6.1联合体投标按以下第(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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