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580774
大小:71.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9-19
《2014年甘肃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知识要点汇总 (6)》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4甘肃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大全甘肃政法干警考试网上报名及考试分为专科、本科(专升本)、法硕三大类。民法学是政法干警专本科层次的必考内容【建议备考政法干警(本科)的考生下载此文,作为学习资料】【免费下载】物权第一章:物权概述第一节: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一、物权的概念(预测题)1、物权为权利人直接支配特定物的权利。2、物权是权利人得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3、物权是权利人得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第二物权的特征:(预测题)1、物权是对世权。2、物权是支配权。3、物权是绝对权。4、物权是
2、以物为客体的权利。第二节:物权的分类 1、物权人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完全物权与不完全物权 2、物权人对标的物所支配内容――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物权的标的物的种类――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4、物权能否独立存在――主物权与从物权 5、物权的续存是否有期限――有期物权与无期物权 6、物权所依据的法律规范――一般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第三节:物权的效力: 是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作用力与保障立。(预测题) 1、排他效力。是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
3、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2、优先效力。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例外: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追及效力。又称物权的追及权,是是指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均得追及其所在而之间支配该物。 4、妨害排除效力。又称物上请求权或物权的请求权,是是指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回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物上请求权包括:返还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预防妨碍请求权
4、 第四节:物权制度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2、一物一权原则。3、公示、公信原则。第五节:物权的变动一、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的变动是物权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的总称。包括以下方面:1、物权的发生。2、物权的变更。3、物权的消灭。第二物权变动的原因1、意思主义。2、形式主义。3、折衷主义。(我国)第三物权变动的要件:物权变动须有当事人的合意外,还需要登记或交付的特殊生效要件。1、登记。 2、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变、是指示交付) 物权的取得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物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抛弃
5、混同其他原因 第十四章:所有权第一节:所有权概述一、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预测题) 〔所有权〕是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所有权的特征有:1、所有权具有自权性。2、所有权具有全面性。3、所有权具有弹力性。4、所有权具有恒久性。第二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关系。1、所有权与所有制的联系:(1)所有权是在一定所有制基础上产生并建立起来的。(2)所有权随着所有制的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3)所有权是保护所有制的法律武器。2、所有权与所有制的区别:(1)所有权属于法律范典,属于上层建筑
6、;所有制属于经济范畴,属于经济基础。(2)所有权属于历史现象,所有制属于社会现象。(3)所有权并不是对所有制的简单模拟或直观反映,与所有制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第三所有权的种类1、国家所有权。是是指国家对全民所有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与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处分的权利。特征有:(预测题)(1)国家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 (2)国家所有权客体的广泛性。 (3)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具有特殊性。 (4)国家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具有特殊性。 (5)国家所有权的保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2、集体所有权。是是
7、指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对集体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特征有:(1)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具有多元性。 (2)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具有相对广泛性。 (3)集体所有权由集体组织直接行使。3、公民个人所有权。是是指公民个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特征有:(1)公民个人所有权的主体是公民个人。 (2)公民个人所有权的客体主要是生活资料与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3)公民个人所有权主要是通过公民的劳动所得。第四所有权的权能1、占有权能。2、使用权能。3、收益权能。4、处分权能。第五
8、使用权的取得与消灭1、所有权的取得:(1)原始取得:是指不依所有人的权利与意思而依法律直接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 (2)继受取得:是指依所有的权利与意思基于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而取得所有权。2、所有权的消灭(所有权的终止):是指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所有人丧失其所有权。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1)所有权的转让。(2)所有权的抛弃。(3)所有权客体灭失。第二节:不动产所有权一、不动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种类 〔不动产所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