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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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第三条 市级公安机关对全市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县(区)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

3、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四条 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

4、依规追究责任。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事项。每年向上级人民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健全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或分管负责人具体实施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实体化办公,明确工作职责,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办公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二)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

5、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三)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及重点时期消防工作计划;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森林防火和重要活动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将“智慧消防”融入“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提升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工作。大力发展消防公益事业。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

6、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评估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物防、技防等工作。(四)建立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整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五)依法建立公安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公益属性,采取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营房,配齐装备;按规定落实其工资、保险和相关福利待遇。(六)加强

7、城镇消防站建设。按照城区火警到场处置不超过5分钟、镇区不超过10分钟、乡村不超过15分钟的建站标准,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重点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布点建设小型消防站,织密灭火救援网络。(七)组织领导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建立灭火救援社会联动和应急反应处置机制,落实人员、装备、经费和灭火药剂等保障,根据需要调集灭火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和特殊装备。(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

8、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每半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工作,遇重大情况或实际需要,应及时召开会议。(二)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城乡消防规划,预留消防队站、训练设施等建设用地。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规定建设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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