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送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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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送审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额标准]本省行政区域内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的标准,缴纳车船税。第三条[征管机构]车船税由车船登记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由保险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第四条[纳税地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

2、险机构所在地。第五条[申报期限]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一次申报缴纳全年的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第六条[税收优惠]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收车船税。7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是指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社会福利和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按政府规定的价格收费,并且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船。第七条[解缴规定]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应当按照省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解缴。第八条[手续费支付]地方

3、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的规定,支付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第九条[纳税年度]2007纳税年度起,车船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第十条[施行时间]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1987年2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陕西省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同时废止。附件: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7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税目子税目计税单位每年税额(元)备注载客汽车(包括电车)大型客车每辆600核定乘坐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中型客车每辆540核定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每辆

4、480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微型客车每辆280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按自重(每吨)96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专项作业车按自重(每吨)60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60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96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低速货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摩托车每辆60船舶净吨位10001吨及

5、其以上每吨6元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算。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每吨5元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每吨4元净吨位小于等于200吨每吨3元7关于起草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草案)的说明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482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2月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及第八条分别规定四个问题需要由省政府确定。其中一是“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

6、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三是“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四是“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同时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车船税是我国自2004年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以来,第一个实现内外统一的税种。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和“十

7、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和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同时,车船税也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第一个实现全面改革的地方税税种。车船税的改革,为地方政府提供较为稳定的收入来源。7为了使车船税适用税额标准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增加车船税收入规模、提高其在地方税收收入中的比重,充分发挥小税种调节经济的作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国家《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我们就车船税政策、税额标准及征收管理等情况走访了省交警总队、省统计局、省保监会等单位,广泛听取各市(区)财政、税务部门的意见,采纳

8、了省决咨委、公安厅,西安市政府等的建议。同时还与我省毗邻的山西、河南、河北、青海、宁夏等省(区)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并参考周边省(区)的车船税适用税额,起草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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