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

ID:18454834

大小:283.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09-18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_第1页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_第2页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_第3页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_第4页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_第5页
资源描述: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南通市地方税务局基金费征收标准发布日期:2010-12-06信息来源:南通市地方税务局浏览次数:1338字号:[大中小]序号名称文件号征收范围征收标准申报期财务列支报送资料地域范围1地方教育附加《教育法》、中发[1993]3号,国发[1994]39号,苏发[1994]6号,苏政发[2002]105号,财综函[2003]12号,苏政发[2003]66号,苏政办发[2003]130号,苏财综[2005]26号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1%与“三税”申报缴纳期一致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中列支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

2、通用申报表(一)》。全市范围 网上申报报送 有营业税的单位报送:《营业税、城建税、教附、地方教附、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申报表》,无营业税的单位报送《地方税通用申报表》2防洪保安资金商品批发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营业收入×0.5‰月后十五日内企业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增设“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一)》。南通市市区通政发[1992]95号,苏政发[1996]46号,苏地税函[2002]84号,通财综[2008]24号防洪保安资金”明细科目列支。 工业、交通、建筑安装、餐饮、商品流通零售、邮电、通

3、信、供电及其他各类企业营业收入×1‰(“三资”企业按中方投资比例计算营业收入)月后十五日内网上申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省政府令1996年第78号,苏财综[1996]167号,财综[2001]89号,苏财综[2002]20号,财综[2002]33号,苏财综[2002]92号,苏地税发[2006]262号我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单位”)(上年末单位从业人员总数×规定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末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数)×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4、征收比例=应缴纳保障金。按年征收各类企业等经济组织缴纳的保障金在管理费中税前列支;实行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保障金编入部门预算;其他单位缴纳的保障金在自有资金中列支。年报核报须带资料:南通市市区、通州区、海门市、如东县、如皋市 (1)《南通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手册》; (2)劳动用工情况表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登记簿; (3)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 (4)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5)残疾职工的养老保险单等资料。 申报时需带资料: 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二)》。 网上申

5、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4综合基金《人民防空法》、中发〔2001〕9号、《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苏防办字〔2002〕52号)。通防字[2003]50号,通财综[2003]17号,通价费[2003]61号、通政发[1992]95号,苏政发[1996]46号,苏地税函[2002]84号,通财综[2008]24号、通地税函〔2004〕89号、通政办发〔2002〕22号机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除外)、人民团体53元/年·人每年7-9月由个人自行负担,企业不得列支。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二)》。南通市市区自收自

6、支事业单位67元/年·人每年7-9月 外商独资、外商控股企业中方职工49元/年·人每年7-9月网上申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各类企业(除外商独资、外商控股企业)57元/年·人每年7-9月14元人防基金部分由企业从“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其余由个人自行负担,企业不得列支。 个体工商户(按户)69元/年·户每年7-9月 5职工教育经费苏政发〔2006〕26号通政办发〔2008〕35号南通市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各类企业薪金总额的0.5%季后季后十五日内 南通市市区6通州防洪保安资金财综字[1998]143号商品流通批发企业营业收入×0

7、.5‰月后十五日内企业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增设“防洪保安资金”明细科目列支。上门申报的报送纸质申报表《地方各项税费金通用申报表》。南通市通州区 金融企业(银行、保险公司)营业收入×0.6‰月后十五日内 苏政发[1999]46号,苏财字[2008]48号,工业、交通、农业等生产企业营业收入×1‰(“三资”企业按中方投资比例计算营业收入)月后十五日内网上申报报送《地方各项基金费申报表》 商业、外贸、物资、供销等商品流通零售企业 通政办发[2008]104号,通州地税[2008]196号   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

8、券公司等非银行机构  其他行业  城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