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ID:18448983

大小:53.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9-18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1页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2页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3页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4页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3月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通过2014年6月中国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促进法学繁荣和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为部级研究课题。研究工作的规划由中国法学会制订。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第二章课题选题与类别第三条中国法学会课题的选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着力研究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法学理论问题

2、和法治实践问题,以及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第四条 中国法学会课题分为:重大专项课题、年度课题、委托课题、合作课题。第五条重大专项课题是为解决影响我国法治进程的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而设立的课题。重大专项课题由中国法学会通过委托或招标立项。9第六条年度课题是中国法学会每年一度通过招标立项的课题。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向法学法律界广泛征集年度课题选题,经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议,中国法学会审定后,通过中国法学会网站发布课题申报公告和课题指南。年度课题包括: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项目和自选课题。其中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

3、般课题、青年项目由中国法学会资助经费。自选课题是自筹课题经费的课题。第七条委托课题是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或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委托中国法学会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承担的课题。第八条合作课题是由国内有关单位资助研究经费,按合作双方协议确定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并报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审核,由中国法学会批准立项的课题。第三章课题申报与评审第九条中国法学会课题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大专项课题、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局级以上行政职务,一般

4、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高级职称、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且不超过35周岁,自选课题申请人原则上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或法学博士学位; 3.重大专项课题应由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须具有本课题相应的研究能力。4.申请人所在单位承诺积极支持,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5.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9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承担中国法学会研究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的,不得申请。第十条中国法学会组成由学术委员会为主体的课题立项评

5、审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评审委员会专家从中国法学会全国法学人才数据库中选任。第十一条 课题评审的基本标准:1.课题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课题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3.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4.课题成果应当具有时效性和实效性,课题研究进度计划符合实际需要。5.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和条件。  6.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科学、合理。第十二条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6、,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独立审查,分组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立项的建议。第十三条立项建议经中国法学会批准后,在中国法学会网站公示拟立项课题名单,公示期为10天。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取消立项资格。公示期满,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向立项课题主持人寄发《立项通知书》,并通过中国法学会网站公布立项名单。第四章课题过程管理9第十四条中国法学会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首席专家)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和立项要求组织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五条中国法学会课题的实施,应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

7、论联系实际,应重视多学科的结合和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攻关,力争使成果具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第十六条中国法学会对立项课题实行期中检查制度,检查的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进度、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重大专项课题每年进行一次期中检查。年度课题由中国法学会以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第十七条接受期中检查的课题主持人须按要求及时向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报送《中国法学会重大专项课题期中检查表》或《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期中检查表》,报告课题研究进展和管理工作情况以及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对如何按期完成后续工作做出说明。

8、第十八条中国法学会将通过中国法学会网站公布期中检查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法学会将不予拨付剩余经费:1.尚未进行实质性课题研究的;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