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环境保护局吴兴区分局关于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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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吴兴区分局关于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的公告我局于2013年9月5日受理了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与本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

2、享有听证的权利,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572-2289607、2289608、2215319传真:0572-2551608电子邮件:18640735@qq.com联系人:周均、沈阳、胡畅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基本情况公示时间1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项目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八里店镇二环南路东南面,永福社区一期项目东面地块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于2013年8月21日对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吴发改经投【2013

3、】12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同意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选址八里店镇二环南路东南面,永福社区一期项目东面地块新建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约137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1468万元,所需资金由业主自行筹措解决。2013年9月5至2013年9月13日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写本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3年9月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如何结合城市建设,建设农民新村,如何维持社会安定,这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吴兴区党委和

4、政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湖州市湖东分区规划(2004-2020)》相关规划,打破传统的村庄安置概念,把分散居住的农户集中搬迁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新社区中。把农村新社区建设与城市的规划结合起来,按照城市未来发展的规划布局,打早规划超前、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人口集聚的新型农村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要求配套、高效能管理,使农村新社区成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当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改善生活的客观需求。为此,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实施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

5、员会于2013年8月21日对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吴发改经投【2013】12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同意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选址八里店镇二环南路东南面,永福社区一期项目东面地块新建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项目总用地约137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1468万元,所需资金由业主自行筹措解决。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八里店镇二环南路东南面,永福社区一期项目东面地块。项目总用地约171.95亩,新建总建筑面积19.957

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8276万平方米;堂屋及储藏室面积2.8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394平方米;安置总户数1400户。1.2工程概况项目名称:八里店镇常潞家园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湖州吴兴南部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39800万元建设地点:八里店镇二环南路东南面,永福社区一起项目东面地块竣工日期:2016年8月1.1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安置房建设项目,经湖州市发改委确认的规划用地面积172亩(以实测为准),总建筑面积约127961.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7176平方米,地

7、下建筑面积约12394平方米。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类别数据规划用地面积172亩总建筑面积199570m2地上建筑面积187176m2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158276m2堂屋及储藏室28900m2地下建筑面积12394m2建筑密度25.9%绿地率20.1%停车位887辆其中地下停车位310辆地面停车位577辆1.2审批原则可行性结论1.2.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环评审批必须符合以下几点: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根据

8、《湖州市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八里店中部城镇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1-10502D05),属于优化准入区”。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符合该功能小区准入条件。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后,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汽车废气收集后低空排放,能达到GB16297-1996《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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