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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7
《过敏性休克的急救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姚秋莲——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认识与救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药物的矛盾反应药物是医生治病的法宝药物出现与治疗目的相悖的作用,甚至导致病情恶化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统计数据2013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130万余份统计数据2013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130万余份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其中,抗感染药物占化学药的47.6%抗感染药物的不良反应数量排名首位:头孢菌素类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医疗纠纷案例一医疗事故的惨剧2001年1月,卢翠平因感冒到村卫生室服下4粒阿莫西林,当晚,卢翠平感脸发烫、身上瘙痒难忍。第二天到县中医院诊断为“上呼吸
2、道感染”,青霉素皮试阴性后,静脉滴注。在输液过程中,卢翠平感到身体明显不适……全身起疱疹,昏迷16天。后续治疗的医师形容说:“她的表皮已经像煮稀饭时上面的一层米膜,轻轻一吹就能移动。同时消化道出血、肝损坏、指甲全部脱落,嘴唇粘膜眼角膜损坏……判决:县中医院在药物发生反应后,又将余液输完,违返诊疗常规,该行为与原告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案例二医疗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2.232.243.73.83.9医疗纠纷案例二医疗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1998年8月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患者系利福平引起的严重过敏反应,并最终导致死亡,医院挽救积极,虽存在
3、一些不足,但均不是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该案不属于医疗事故。2000年6月北京市法庭司法鉴定:“被告医院经治医生对被高云龙用药过敏史未予足够重视,用药不够慎重。用药前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不充分,没有做好充分必要准备。用药后对病情变化未予足够的重视,未能密切观察病情,未能及时把握病情变化,虽然抢救处理原则正确,但抢救处理中经验不足,出现种种处理不当。家属提出责任医生张玉兰应负刑事责任医疗纠纷案例二医疗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2001年4月16日,张玉兰被逮捕。4月21日,获准取保候审。2002年1月16日法庭合议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张玉兰无罪,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概念药源性过敏
4、反应药源性过敏反应输液反应输液反应与药源性过敏反应的区别严重过敏反应一种与致敏物质接触后迅速发作的严重的、潜在致命的全身性过敏反应。严重过敏反应与过敏性休克的关系过敏性休克只是严重过敏反应的一种表现,还有一部分患者并无休克表现诊断严重过敏反应,休克或低血压并不是必备条件诊断名称的关键在于是否最大程度利于医生诊治及降低患者死亡率严重过敏反应的诊断标准符合三标准中的任何一项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再认识概念要点过敏性休克的不常见药物病例一病例二教训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临床表现过敏性休克的诊断不必依赖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根据过敏源接触史、临床特征即可诊断。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急救药
5、源性过敏性休克的急救措施措施措施措施措施措施措施药源性过敏性休克的急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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