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355270
大小:52.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9-16
《厦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厦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厦门市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厦烟管〔2013〕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方案》已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厦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12月3日厦门市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维护两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11—《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规定》、《厦门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至2014年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以“服务民生,保障安全”为指导思想,以“巩固成果,推进烟花爆竹禁放查非工作常态化”为要求,以“禁止在思明、湖里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为主要内容,通过宣传发动、联合执法、专项督导、重点查禁、规范审批等措施,实现思明、湖里两区禁绝非法燃放,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限放”秩序良好
3、、经营许可规范有序,不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重特大事故的目标。二、工作重点重点查处下列行为:(一)思明、湖里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二)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三)饭店、酒吧、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涉众庆祝、文艺活动现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四)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违规超量超标储存、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及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行为;(五)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对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资格进行重新审核确定。—11—三、职责分工专项行动以各行政区为主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开展好专项行动。(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4、领导本辖区专项行动,提供经费等行动保障,要认真组织辖区街镇、社区、宣传、教育、公安、文化、旅游、工商、安监、城市执法等部门,共同抓好禁放区域禁放和限放区域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工作。思明、湖里区政府要严格执行《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确保禁放工作落实。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政府要对辖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并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严格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符合要求的,重新颁发许可证,对不符合要求的,收回许可证不予许可经营。(二)宣传部门要组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禁放法规宣传,维护法律权威;组织开展
5、对限放有关规定的宣传,确保安全有序燃放。(三)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思明、湖里区要在寒假前组织学生学习《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禁放法规;其他实施限放的区要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燃放事故。(四)公安机关要严厉—11—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组织警力和其他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对禁放区进行检查,对限放区域内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进行安全监督。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公安分局要组织对现有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检查,并认真对照新颁布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条件,重新进行审核发证。(五)城市建
6、设管理部门要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加大楼宇、社区的入户宣传和“禁放”巡查力度,制止生活小区内的违规燃放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六)市双拥办要做好与驻厦部队和武警部队沟通、宣传,动员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遵守禁限放规定,不在营区、驻地、军属单位等区域违规燃放。(七)交通部门要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做好道路、桥隧、公交车以及“的士”营运车上的宣传工作,并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开展公益性“禁放”短信的群发宣传。(八)文化部门要做好对酒店、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的宣传教育,查禁场所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九)卫生部门要在燃放集中的时段、区域做好救治工作,准确统计因燃放致伤人员数
7、据及情况。(十)外事管理部门要做好对在厦外籍人士的禁放宣传。(十一)工商部门要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销售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利用户外LED屏、广告牌进行公益性宣传。—11—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区工商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部门做好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的许可管理,对无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十二)质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