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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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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6年实用新型讲义实用新型专利引言实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专利法所规定的三种专利形式之一,也是最能够体现中国特色的一种专利类别。首先,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量自1997年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已经居世界第一,2005年申请量已达到14万件,历年的累计申请量和授权量居我国三种专利的第一位。其次,在我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当中,大约申请量99%是来自国内申请人的申请,因而可以说保护实用新型专利就是保护了我国申请人自己的发明创造。实际上实用新型包括的内容相当多,例如申请文件的撰写由于与发明相同,就不再赘述了,只讲讲一些实用新型特有的要求和规定。相
2、对于发明而言,实用新型授权比较容易,但是,正因为如此,代理人所承担的责任比代理发明专利要大!第一章实用新型的概念世界各国的专利法或相关法规对实用新型所规定的概念均有所不同。在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中给实用新型下了定义:“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是一个限定性的条款,规定了什么样的发明创造可以获得实用新型的保护。请特别注意该定义中的以下三个要点:产品、形状、构造。从这个定义中,可以得知:实用新型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这是首先要明确的。其次,实用新型只保护具有形状、构造特征
3、的产品,不具有形状、构造特征的产品不是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182006年实用新型讲义相比之下,发明专利既保护产品又保护方法,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对象都是在发明的保护范围当中。但是,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却具有一定的限制,不像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那样广泛,这是由实用新型的定义所决定的。反例:1、一种超导线材的加工工艺(方法,不保护);2、一种建筑物外立面的涂料(成份或工艺的改变,且涂料是液体,没有确定的形状);3、一种治疗失眠的药物(其发明点在于这种药物的成份或者配方,不具有新的形状、构造特征)。正例:1、一种空调器的圆形出风口(对出风口的形状提
4、出了改进);2、一种避雷装置的放电电路(电路是一种构造)。第二章实用新型制度的概况一、国际实用新型发展概况实用新型专利制度起源于德国,德国于1891年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法》。日本于1905年制定实施《实用新型法》。中国的专利制度与德国有很深的渊源,受到其深远的影响。中国的制造业自上世纪末以来飞速发展,被誉为世界工厂,专利申请量也随之大幅度增长,1997年中国的实用新型申请量超过韩国,居世界第一。到目前为止实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国家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德国、日本、韩国、奥地利、西班牙、法国、巴西、我国台湾地区、澳大利亚
5、、OAPI(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世界各国对实用新型专利所使用的名称有所不同,有“实用证书”(法国),“实用新型证书”(德国),“小专利”(澳大利亚),“短期专利”(中国香港)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国)等。虽然许多国家都施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制度,但各国在审查制度、保护对象、保护期限等等都不尽相同。就审查制度来说有:实质审查制、登记制和登记+检索报告制等。不同的审查制度,具有各自的优缺点,选择哪种制度要考虑本国国情来确定。我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制度实行初步审查制。182006年实用新型讲义二、我国实用新型申请概况我国2003年的实用新型专利年
6、申请量首次突破十万件,达到109115件。2004年和2005年的申请量分别达到112,825件和139,566件。2005年的申请量中,国内申请为138,085件,占总数的98.9%,其中非职务发明占66.1%。目前,专利的申请量基本处于“三分天下”格局,2005年三种专利占总量的比例为发明36.39%,实用新型29.3%,外观设计34.3%。从授权量(国内)分析,2003年发明专利30%,新型99%。2004年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了实用新型的申请量,跃居三种专利申请量之首。另外在这一年,来自国内的发明专利申请首次超过了外国的申请
7、量。这表明我国专利制度实施20年来,我国的经济和科技水平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因此,创造性更高的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增长得更为迅速。2005年这一趋势更为显著。最初设立实用新型制度的宗旨是为了保护小发明、小创造。许多中小企业的发明创造水平较低,其产品的生命周期又比较短,但又需要得到适当地保护,而实用新型专利制度正适合保护这类发明创造。因此,自从专利法颁布实施以来,实用新型就受到国内企业和个人的青睐。其“周期短”、“费用低”的特点是吸引他们的主要原因,因此实用新型的申请量多年来一直位居三种专利之首。但目前有一些误解,认为只有小发明或者发明高度不
8、够高,不能够申请发明专利的才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这是错误的。在实用新型申请中也有一些具有很高的创造性,而且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发明创造。专利法并没有限制创造性足够高的发明创造不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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