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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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型用人机制,进一步节约财政经费,控制行政运作成本,提高工作效能,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及其雇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及其招聘的雇员。本办法所称雇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雇用的人员。雇用时间1至2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三条雇员实行计划管理。第四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以合同形式雇用符合条件的人员。雇员依照本办法和雇

2、用合同履行工作职责。第二章招聘雇员计划和程序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应向编制部门提出招聘雇员计划的申请。招聘雇员计划申请包括:招聘雇员的申请依据、岗位职责、时限、数量。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计划由编制部门按程序研究核定。8第七条编制部门核定的招聘雇员计划是公开招聘雇员、财政部门核拨经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的依据。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严格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招聘雇员计划,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雇用单位组织实施,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应包括:招聘雇员的岗位职责、年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生活待遇、报名证件、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等具体事项。第九条报

3、考雇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三)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条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雇用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  雇用单位应将雇员名单分别报组织人事、财政部门备案。第三章雇员的管理 第十一条雇员的宏观管理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主管,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雇员的管理工作。第十二条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制。人事代理,是指市人才服务中心代雇用单位存放雇员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关系。8第十三条雇用单位与雇员建立劳动关系,由雇用单位负责对雇员的日常管理。第四章雇用合同 

4、 第十四条雇用单位应当与拟雇用的雇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雇用合同。  第十五条雇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雇用合同期限;   (二)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三)岗位纪律;   (四)岗位工作条件;   (五)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   (六)雇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雇用合同的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雇用合同标准文本由人事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雇用合同的期限为1至3年。  雇用单位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用期限内。 第十七条雇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八条雇用合同经双

5、方协商同意,可变更或解除。8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雇员可以单方解除雇用合同,并书面通知雇用单位: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依法服兵役的; (三)考入高等院校的;(四)招录或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五)雇用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害雇员合法权益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雇员不得单方解除雇用合同: (一)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的业务骨干,所承担的任务未完成或者尚无人接替的; (二)所从事工作涉及绝密、机密信息,并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三)与雇用单位在知识产权、科研成果归属问题上有争议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

6、形。 雇员违反前款规定单方解除雇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雇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雇用单位可以单方解除雇用合同:8(一)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二)因违反纪律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宜继续在雇用单位任职的; (五)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雇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七)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八)因签订合同

7、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雇用单位因前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之一而单方解除雇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雇员本人。 第二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雇用合同的,雇用单位应向雇员给予经济补偿金:(一)雇用单位提出解除雇用合同,雇员同意解除的;(二)因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 (三)雇用单位因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8 经济补偿金依据雇员履行雇用合同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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