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

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

ID:1830673

大小:51.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7-11-13

上传者:U-3053
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_第1页
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_第2页
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_第3页
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_第4页
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营造我省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能作用,省局决定,2016年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时间安排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一)重点行业: 1、重点查处建材、卫浴、涂料、家具家私、小家用电器等行业侵权及假冒仿冒、虚假表示、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利用换季时节,重点以服装、鞋帽、各类成分保暖被等生活用品为主,打击品牌经营店、商场、零售店、批发市场、集贸易市场、街道(农村集会)临时简易摊点销售侵权及假冒仿冒、虚假标注的商品行为。2、重点查处饮料、方便面、白酒、保健酒(食品)、火腿肠、调料等类别商品假冒、仿冒、虚假标识标注、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假冒、仿冒化妆用品、洗护用品、生活卫生用纸等日用品类重点商品的侵权、仿冒、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行为。(二)重点商品:由于各地消费者对市场中知名商品认知度存在差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多、媒体曝光率高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日化百货、食品、饮品、儿童及老年用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等商品上发生的“傍名牌”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特别是近期我省接受投诉举报及媒体报道较多的仿冒“双汇”、“南街村”、“豫竹”、“王守义十三香”、“莲花”、“六个核桃”、“露露”、“香奈儿”、“海飞丝”、“宝洁”、“飘柔”等知名品牌系列产品的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重点行为: 假冒他人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假冒、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误购是该知名商品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企业名称,引人误认是他人商品的;将他人知名字号、商标作为自己的字号在境内外申请登记企业名称,并以委托、授权、监制等形式生产销售同类产品,造成市场混淆的违法行为;通过有意制造市场混淆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其他“傍名牌”违法行为。三、工作要求(一)全面清查,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专项执法行动的要求,集中力量开展市场清查,重点抓好对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者相对集中区域和学校、医院、车站、农村集(庙)会、居民社区周边零售店铺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强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注意发挥经营者维权的积极主动性,发现案件线索,借助全省统一专项执法行动的优势,组织精干执法人员,从重从严迅速开展打击。对涉及面广、影响大、性质恶劣的“傍名牌”违法行为,省、市局要及时沟通协调,在全省范围内集中查处,对在省外出现仿冒我省企业知名品牌商品的行为,省局可请求国家工商总局或兄弟省、市局进行协查维权,切实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利,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努力为我省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二)狠抓大要案件查处。 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力求通过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一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仿冒商品、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涉案金额巨大的大要案件,要注重深挖细查,对违法行为的不同主体分别进行处罚;强化对实体经营者网上经营、宣传的监督检查,实行网上网下相结合,加强对互联网上“傍名牌”行为的落地查处;要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曝光一批不法经营者和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确保知名企业品牌商品得到保护。(三)加强信息沟通与协调配合。各级工商机关要加强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强化与公安、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要上下联动,政企互动,密切协作,各负其责,信息互通共享,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报告,反对地方保护,杜绝懒政、不作为及只查处外地企业现象发生,防止因管理不到位被问责。在查办案件中,要按照《工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法字〔2012〕227号)的要求,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按规定移交涉嫌犯罪案件,严禁以罚代刑。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发动名优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提供案源线索,举报违法行为,为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专项行动期间,省局将组织工作组进行检查督导,专项行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16年7月15日前上报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省工商局竞争执法处刘建华电话:66779450电子邮箱:sjljh1413@126.com 附件: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2月16日附件: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类别数量吊销营业执照(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查处假冒驰名(著名)商标的案件案件数(件)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案件案件数(件)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查处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的案件案件数(件)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查处通过制造市场混淆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其他案件案件数(件)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查处利用互联网“傍名牌”的案件案件数(件)案值(万元)罚没金额(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件)*每月5日前报省局竞争执法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