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东乡办公楼、食堂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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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溪东乡办公楼、食堂修缮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松建招【2013】71号招标人:松溪县溪东乡人民政府(盖章)受委托招标单位: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2013年9月16日20总目录投标邀请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及评标(六)授予合同三、投标文件组成(格式)20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松建招[2013]071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溪东乡办公楼、食堂修缮工程,已由松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2013]核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溪县溪东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自筹、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松溪县溪东

2、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单位为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溪东乡政府;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86.1564万元;修缮改造面积2613平方米。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有的内容,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经年检合格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3、证》并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B级以上(含B级)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含三级),且为在松溪县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的企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含临时执业)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公司员工;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前2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联系电话13860047136),持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B证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不收报名费。1.1.招标文件索取:直接点击“招标文件”自行下载。2.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9%。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3.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3.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壹万陆仟元人民币。3.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农行松溪县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9901010400166674.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6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程序,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拟派的项目经理,现场核验身份。4.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联系方式招标人:松溪县溪东乡人民政府地 址:溪东乡政府邮编:353500电  话:138509

6、20511联系人:徐泽进受委托招标单位: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地址:松溪县发改局六楼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2328755、1386004713620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溪东乡办公楼、食堂修缮工程21.1建设地点溪东乡政府31.1项目划分标段划分:不分标段(如分段写各标段见工程说明)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的标段数量:不适用招标人允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不适用;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不适用42.1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52.2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62.3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

7、工程概预算书。73.1资金来源自筹、上级补助8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6.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08.1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的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形式提交。招标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答复或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于2013年9月25日(北京时间)在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xztb.songx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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