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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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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社会学农村研究论文题目:竞争性选举对村干部行为的影响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内容提要]本文根据运用理性选择制度学派的观点分析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被引入中国农村之后村干部的行为所发生的变化。作者认为,竞争性的选举使得决定村干部去留的权力由原来的乡镇干部转到村民手里,当选的村干部为了在换届选举时连任,在上任后都要致力于为村民做一些实事。由于受农村社区特点的影响,村干部在办实事的过程中又要注意不能得罪太多的村民。另一方面,村干部
2、也会积极处理好与乡镇的关系、贯彻上级的政策,因为他们要做好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乡镇的帮助和支持。一、导论中国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引起了中国和西方学者的广泛关注,许多相关的研究表明,中国农村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正成为一种有竞争性的选举(参看王振耀、汤晋苏等,1994;徐勇,1997;胡荣,2000;Dearlove,1995;Kelliher,1997;Lawrence,1994;Manion,1996;O’Brien,1995;Oi,1996;Thurston,1998;Shi,1999)。选举
3、制度被引入中国农村之后,村委会干部的行为有哪些变化呢?本文打算根据笔者在福建省的的观察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认为(参看Monroe,1991),人们总是通过理性的思考来计算各种选择的代价,权衡利弊,以便用最小代价换取最大的报酬或利益。由于传统的理性选择只强调个人行动的动机,很少考虑到社会结构因素对行动选择的影响,因而受到不少批评。自1980年代以来,一些学者试图对传统的理性选择理论作出修正,从制度方面解释行动者的行为,这些观点被称作新制度学派(参看HallandTaylor,1996;K
4、oeble,1995;Peters,1999)。制度分析的中心问题是:制度如何影响个体的行为的?秉承传统理性选择理论基本假设的理性制度学派以一种“算计的方法”(calculusapproach)来看待这个问题的。[1][与此不同,社会学制度学派从“文化的方法”(Culturalapproach)来回答这个问题,倾向于把个休看作是一个知足者(satisfier),而不是效用最大化者(utilitymaximizer),并强调对行动过程选择的程度取决于对情景的解释而不是纯粹是工具性的计算。从这一观点看,制度
5、的作用是为解释和行动提供道德和认知的模板,个体被看作是深深嵌入于由符号、契约和程序构成的制度世界中,它提供了对情景和自身进行解释的过滤器,行动过程就是所此建构的(参看MarchandOlson,1989)。]这种观点强调人类行为中的工具性和策略算计的方面。他们假定个体试图最大化由特定的偏好功能限定的一组目标,他们有策略地行动。也就是说,个体会仔细考虑各种可能性以选择能够带来最大利益的方案,根据算计的观点,制度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为行动者提供有关其他行动者目前和将行动的一定程度的确定性影响行为的。更具体些,制
6、度提供有关其他行动者的相关信息,对协议的实施机制,以及对背离者的惩罚等。其主要点是,它们通过改变一个行动者关于其他行动者对其自身行为的可能反应或与其行为同步的行动的期待影响个体行为。在策略性选择中,社会制度是形成这些期待的重要源泉。在理性选择的框架中,社会制度是理性行动者用以评估他们潜在策略以及选择他们的理性行动的重要依据。制度规则通过提供两种信息达到这一点:第一,对于违反规范行为的惩罚性质;第二,其他行动者未来的可能行动。那么,在村委会选举制度引入中国农村之后,村干部的行为又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呢?在过
7、去,村一级的干部都是由乡镇任命的。在村委会组织法实施以来,村委会成员变成由村民选举产生。当然,全国各地在实施组织法的过程中存在许多差异,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乡镇或村党支部操纵控制选举的情况,使选举流于形式。但随着村民自治的逐浙深入,越来越多的地方的村委会选举成为了有竞争的选举。近年来,各地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来保证当选的村干部能真正反映村民的意愿。例如,村民可以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产生的初步候选人交由村民代表通过投票决定成为正式候选人,候选人可以向村民发表竞选演说。在投票程序方面,改过去的流动票箱为固定投票
8、站,取消委托投票实行一人一票,在投票站设立秘密划票间以便村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在村委会选举成为有竞争性的选举之后,真正决定村干部去留的不是上级的“组织意图”,而是村民的选票。在这种竞争性的选举制度引入农村之后,村干部的如何处理作为其下级的村民与作为其上级的乡镇的关系呢?这是本文要分析和探讨的。本文将根据笔者1997年和1998年在福建省厦门市和寿宁县农村的实地调查资料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二、多为村民办实事与“得罪人把握分寸”我们先来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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