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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其它相关毕业论文 论产品和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社会学其它相关论文题目:论产品和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摘要:产品和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如何向生产者、经营者和第三人(食品推荐者)等主张权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这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最烦恼的问题。因此,只有拿起手中的法律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从某种意义上对生产者严把质量关、对经营者严把验收关、对第三人(食品推荐者)严把诚信关,对政府相关部门严把监督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 关键词:产品和食品质量;不合格;损害赔偿责任 Abstract:Theproductandfoodqualityareunqualifiedcreatetheconsumerperson,thepropertyorotherharm,howtotheproducer,theoperatorandthethirdpersonandsoonpositionrights,maximumlimitdefendsthe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thisisthemostworryquestionwhichin
3、theconsumerdailylifemeetsfrequently.Therefore,onlythentakesupinhand’slegalinstrument,candefendown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 Keywords:productandfoodquality;unqualified;damagecompensateresponsibility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绝大多数企业科学管理,合法经营,利润显著攀升,个别企业却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使大量质
4、量不合格产品和食品推向市场,与推出的广告、产品说明书严重不符,夸大产品性能和食品功能,直接侵害并威胁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人身健康。为了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健康,我国先后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此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
5、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明确了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和第三人(食品推荐者)应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产品和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的赔偿责任属于产品和食品安全责任范畴,它是指因产品和食品质量不符合国
6、家有关法规,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他特性的要求,给用户和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一种侵权责任,而且又是一种特殊的赔偿责任。它的特殊性在于它的构成要素不同于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必须具备: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4个要件。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件就不负赔偿责任。而产品和食品质量不合格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并不以它有过错为前提,也不是必须要有违法行为,而主要是具备了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必须是由于产品的瑕疵或行为人的过错以及生产和销售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造成的)这两个要件就要承担赔
7、偿责任。 鉴于目前产品和食品质量问题,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尤为突出。因此,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和第五十五条,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非常必要。 1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和食品应承担赔偿责任 1.1“没有过错,不知情”就不负赔偿责任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绝大多数“销售者”对自己所销售的产品和食品质量优劣是不知情的,也可能没有过错。但对因产品和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害不负赔偿责任是不合法的,也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相悖的,是行不通的。 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赔
8、偿责任,之所以特殊,在于不一定要求赔偿者本人必须有主观过错这个要素,其构成要素不以有无过错为前提,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销售者是首先要向消费者负责,而这种责任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