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征求《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征求《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函各市规划局(规划建设局),湘西自治州建设局:为加强我省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许可程序,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相关规定,拟对我省有关城乡规划管理制度进行修定和完善。现将《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湖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8月10日前将意见报我厅城乡
2、规划处。《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档请在湖南城乡规划信息港下载(www.hnup.com)。联系人:陈立祝电话:0731-8221234282214897(传真)邮箱:clz@hnup.com附件:1.《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湖南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管理办法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
3、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9(征求意见稿)》3.《湖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湖南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
4、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9附件1: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各类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选址定义]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选址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5、,依据城乡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遵循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和集约发展的原则,对建设项目从选址布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等方面作出的统筹安排。第四条[管理环节]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样式见附件一),方可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或者核准手续。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备案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
6、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19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在项目批准(核准、备案)前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第五条[许可权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工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分级核发制度。(一)下列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1.由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2.区域性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或者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3.对国家及省批准的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的以及对城乡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4.国家及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核心保护范围以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项目;5.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3+5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等确定的重点监管区域内的重要建设项目;6.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强监管的其它建设项目。(二)下列建设项目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