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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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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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顺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泰顺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公开招标采购文件招标编号:TSCG201808021采购单位:泰顺县交通运输局代理单位: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监督及备案机构:泰顺县财政局二○一八年八月120泰顺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合同的主要条款第六部分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第七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120泰顺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第一部

2、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泰顺县财政局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泰顺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泰顺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TSCG201808021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标项标段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万元)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万元)1泰顺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485.17

3、5678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自有本项目运行所需的管道光纤资源;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招标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

4、p://www.ts.gov.cn/ 进入至左下角“基本信息公开---招投信息”)下载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 14:30  六、投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标区(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七、开标时间:2018年9月6日 14:30八、开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80000元人民币;120泰顺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1、网银、汇票、电汇方式(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要自行交入

5、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并经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票或盖章。(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电话:0577-67581353)2、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须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十、投标供应商投标报名程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只需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s.gov.cn/ 进入至左下角“基本信息公开---招投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并按招标文

6、件规定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核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资格条件报名者,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2、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下午14:30,逾期到账的视为未报名,投标供应商应留意保证金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3、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以下资料(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自负。):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投标代表的须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投标文件

7、中也为有效)3.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3.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为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则无需提供此项);4、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十一、对本项目相关质疑约定如下:1、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

8、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120泰顺县“智慧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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