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复习材料)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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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国际商法概述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可表述为,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主体在国际商事交易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商法包括商事主体法、商事行为法两大部分。商事主体包括商人和商事组织,而现代商事主体主要是商事组织,所以现代商事主体法主要体现为商事组织法。商事行为主要体现为各种形式的商事交易,所以商事行为法又称为商事交易法。传统的商事交易法主要体现为货物买卖法。从法律角度,可将商事组织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法律对于设立公司所采取的政策经历了从特许主义

2、到核准主义再到准则主义的变迁过程。在特许主义时代,设立公司需要经过国王或者议会或者政府的许可才能设立公司。在核准主义时代,设立公司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现代商法对公司的设立采取准则主义。所谓准则主义,是指设立公司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申请注册登记,即可设立公司。现在,大多数国家采用准则主义的做法。我国的公司设立政策是:原则上采取准则主义,但例外采用核准主义。第二章公司法一、公司的分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股东共同投资组建,股东以其投资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3、对外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以下特征:①股东人数一般较少。②不得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③股份一般不得随意转让。④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分成等额股份,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是:①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比例对公司享

4、有权利。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③公司股票一般可以随意转让。④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各国公司法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手续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规定设立公司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一定数目的发起人;发起人负责制订公司章程并认购股份;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出公司的管理机构;8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经主管部门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准予登记后,公司成立。三、公司资本制度(一)公司资本的概念和构成从经济角度看,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业

5、务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资本是公司对其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的物质保障。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等分为股份。每一股份代表一定的金额,每股的金额应当相同。股票是代表股份的文书。(二)股份的分类各国公司法通常将股份分为以下几类:1.普通股与优先股普通股即通常的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普通股股东一般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普通股的股利不固定,完全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优先股是指在分派红利和公司清算时分派公司财产两个方面比普通股享有优先权的股份。但优先股股东一般在股东大会上没有表决权,不能参

6、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优先股的股利一般是固定的。2.有票面金额股与无票面金额股有票面金额股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载明一定金额的股份。无票面金额股,是指股票票面不载明一定金额,只载明其占公司资本总额一定比例的股份,其价值随公司资本的增减而增减。3.记名股与无记名股记名股是指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票上,并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股份。记名股的转让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票上,并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无记名股是指股票上不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的股份。无记名股票的持有人即可享有股东资格,行使股东的权利。无

7、记名股的转让只需把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三)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筹措资金而向公众发行的一种债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与发行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筹措资金的两种主要形式,但两者有较大差别,主要表现在:(1)法律性质不同。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公司股票持有人是公司的股东,一般应参与公司的业务经营管理。(2)所获收益不同。无论公司的盈亏状况如何,公司债券持有人都有权要求公司按期还本付息。而通常情况下,股东只有在公司有盈余时,才能请求支付股息或红利,且股息或红利

8、的多少取决于公司盈余的多少。(3)承担风险责任不同。公司债券一般都有清偿期,公司必须按期返还本金。而股东只能请求股息或红利分派,不得要求公司返还股金。在公司破产或解散情况下,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得到公平清偿,而股东只有在公司清偿了其他债务后仍有剩余财产时,才能得到剩余财产分配。四、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8按照传统的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有两个组织机构,一个是股东大会,一个是董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股东大会有权选任和解任董事会成员,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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