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128380
大小:45.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9-14
《法硕(非法学)考研备考的有关法制史简述题和论述题》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法硕(非法学)考研备考的有关法制史简述题和论述题为指导您更好复习,凯程精心为您准备相关复习参考题,真诚为您提供最大的帮助。法硕备考的有关法制史简述题和论述题 一.总结西周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制指导思想、立法概况、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一)法制指导思想1.以德配天2.明德慎罚3.刑罚世轻世重4.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它不仅对西周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及其宏观法制特色的形成与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且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政治和法律理论中,被后世奉为法律制度的原则和标本,对于后世封建帝王的立法用刑有着深远的影响。(二)立
2、法概况1.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誓;诰;命;不公开的刑书;以礼为具体表现形式的周族习惯法2.礼:周礼是西周时期的法律规范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礼是指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礼起源于夏朝,到西周时期已发展为法律形式,到春秋、战国时期又失去了其规范社会的作用。礼分为抽象的精神原则和具体的礼仪形式两个方面。其中,抽象的精神原则又分为亲亲和尊尊两个方面。亲亲是维护封建家族秩序的,而尊尊是维护封建宗法制度的。亲亲和尊尊下面又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的精神规范。具体的礼仪形式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个方面。周礼已经具
3、有法的性质和作用,完全具有法的三大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周礼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起着广泛的调整作用。3.吕刑(甫刑):记载了穆王命周王朝司寇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尚书》中吕刑不是成文法,而是对这次法制改革的一次记录。4.九刑:一是指周朝的刑书;二是指周朝的刑罚。5.遗训、殷彝:遗训是指先王留下的遗制。殷彝是指商朝习惯法。(三)刑事法律制度1.罪名(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贼(破坏礼法);芷(隐匿贼);(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罪:冠攘奸尻罪(聚众抢劫罪);盗(窃取财物);奸(盗用国家宝器)(3)渎职罪:惟官(畏权势)、惟反(徇私枉法)、惟
4、内(为亲属徇私枉法)、惟货(贪赃枉法)、惟来(受人请托枉法斡旋受贿罪)2.刑罚(1)五刑:墨、劓、非、宫、大辟。肇始于夏朝,发达于商、周,影响及于三国两晋南北朝,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数千年之久。(2)其他刑罚:圜土之制相当于后世的有期徒刑;嘉石之制相当于后世的拘役;赊刑始于夏朝。3.刑罚适用原则(1)老幼减免刑罚原则:三赦老、幼、蠢(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三宥过失、不知、遗忘;过失生;故意非生;惯犯惟终;偶犯非终。(3)罪疑从轻、罪疑从重原则(4)宽严适中原则4.礼刑关系(1)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了当时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礼是一
5、种积极的规范,而刑则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二者相辅相成。(2)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此一法律原则始于西周。礼不下庶人是指庶人不可能按贵族的的礼仪行事。而刑不上大夫则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但并不是说士大夫就可以不受刑罚制裁。(四)民事法律制度1.所有权与契约:西周时有专门的官职管理契约事宜,称司约,并设有质人作为具体的市场管理人员。质剂:适用于买卖关系的契约形式;傅别:借贷关系的契约形式。2.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
6、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第7页共8页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婚姻:三大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3.宗法继承:嫡长子继承制。(
7、商朝前期: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商朝后期:嫡长子继承制牢牢确立。)(五)司法制度二.总结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及成文法运动。(一)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事断于法;法布于众;民征于书(二)春秋时期的成文法运动及其历史意义:1.郑国铸刑书:公元前536年,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运动。2.邓析竹刑:公元前530年,私人作品,后来成为官方法律。3.晋国铸刑鼎:公元前513年,范宣子。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运动。4.其他:宋国的刑器;楚国的仆区之法、茆门之法。5.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运动的历史意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